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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注(无名氏)
四辅真经 · 道教易学 · 约 28,083 字 ·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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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注(无名氏)】

周易参同契注卷上1无名氏注

乾坤者,《易》之门户,众卦之父母。坎离匡郭,运毂正辐。

(《系辞》曰:干、坤,其《易》之门耶?盖干得乎纯阳,坤得乎纯阴。凡众卦之阳爻,皆得乎干之阳;众卦之阴爻,皆得乎坤之阴。故干、坤之阴阳,所以为入众卦之门户也。在人,则干为首,而备耳、目、鼻、口、舌之显于外者也;坤为腹,而备心、肝、脾、肺、肾之在乎内者也。故凡众石之属阳者,皆干之所为;其属阴者,则坤之所为也。其始也,未有众卦。而坎则孕于坤之中,离则孕于干之中。在人,则肾属坎,而居乎下;心属离,而居乎上。及坎、离一合,则坎运其阳,离运其阴,以成六十卦。人之坎男离女交媾,则众石实自此而基也。故曰运毂正辐。)

右第一章

牝牡四卦,以为橐籥。复冒阴阳之道,犹上御者,准绳墨,执衔辔2,正规3矩,随轨辙,处中以制外。数在律历纪,月节有五六。三十日也。经纬奉日使,兼并为六十,刚柔有表里。

(四卦者,干、坤、坎、离也。牝牡者,阴阳之道也。以言其大,则穷众卦之阴阳,皆四卦而为之复冒。以言其用,则众卦之阴阳,皆四卦而为之鼓动。是其居中以制外,亦犹二者准绳墨于内,而规矩自能正于外。御者执衔辔于内,而轨辙自能随于外也。以其数而言,则干之九,坤之六,坎之七,离之八,实为律历之纲纪也。以一月而言,则二辰共五日,而六辰共十五日,故一月有六五之数也。以一日而用两卦,则刚柔相为经纬,相为表里者,实尽乎此。)

右第二章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当受。昼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

(《易》自《干》、《坤》二卦之后,则次之《屯》、《蒙》。今言旦《屯》暮《蒙》,则日用两卦可知矣。若更能依《屯》、《蒙》之后卦次序而推之,则昼夜各一卦,而一月可周六十卦也。)

右第三章

《既》《未》至晦爽4。终则复更始。日辰为期度,动静有早晚。

(《易》卦终于《既济》、《未济》,自初一以《屯》、《蒙》而推之,以至于晦日之旦暮,则终于《既》、《未》可知矣。然终则必有始,故次月之初复自《屯》、《蒙》而始也。非特日用之有其序,则《屯》、《蒙》必行于子时。五日共二辰,则上弦行于卯时,下弦行于酉时,与夫十五、十六,则行于午时。其动之亦有早晚也,不可以不察。)

右第四章

春夏据内体,从子到辰巳。秋冬当外用,自午讫戌亥。

(阳气自子生而上升,故以春夏为内体。阴气自午而下降,故以秋冬为外用。此言十二月之火候也。)

右第五章

赏罚应春秋,昏明顺寒暑。爻辞有仁义,随时发喜怒。如是应四时,五行得其理。

(在《易》,天道有阴阳,地道有刚柔,人道有仁义。夫阳至于春则发生,阴至于秋则肃杀。人则象阳之发生,而施仁以为赏;象阴之肃杀,则主义以为罚,其喜、怒之见于外也。如此而修炼之士,则体春之发生,于阳气大壮之时,在一月则上弦之日也,而飞金精。盖春属木,而金精则属坎之水。水能生木,乃施仁之义也。复体秋之肃杀,于阴气正盛之时,在一月则下弦之日也,而采药。盖秋属金,而离宫之药则属火。火能制金,乃讨叛之义也。如是而象四时,则五行岂不得其理乎?)

右第六章

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乾坤之象也。设位者,列阴阳配合之位也。《易》谓坎离。坎离者,乾坤二用。二用无爻位,周流行六虚,往来既不定,上下亦无常。幽潜沦匿,变化于中。包囊万物,为道纪纲。

(坎、离为干、坤二用者,盖干,纯阳也,皆天德也,不能以自用也。故《易》曰:天德不可为首也。而用之则在乎阴,乃聪明睿智守之以愚,而后群龙为之用,故曰:见群龙无首,吉。无首者,守愚之谓也。坤,纯阴也。两贱不能以相使,亦不能自用也。故《易》曰:利永贞。而用之则在乎阳,盖自用则迷,而得主则利,故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东北,阳方也。故《干》卦言用九,《坤》卦言用六,其余则不言用也。故纯阳而一阴生,则离之虚中乃干之用也。纯阴而一阳生,则坎之刚中乃坤之用也。是故六十卦中之阳爻,皆干中有阴以为之运,六十卦中之阴爻,皆坤中有阳以为之运。此干、坤所以为众卦之父母。故不在乎众卦之列,而坎、离为干、坤之用。故亦幽潜沦匿,而不以爻位自著。夫六虚者,谓众卦之初皆具乎纯坤之体,而中六位皆虚也。惟中六位皆虚,故坎、离变化于中,得以运干、坤之阴阳,以周流于六虚之内,而后六十卦之体备矣。惟其欲周六十卦,故阴阳之或上或下,或往或来,故不可以为典要,又曷常有定体哉?此坎、离虽不用,而包囊万物,为道纪纲者,实在乎是。在人则干为父,坤为母。父之精,母之血,亦坎、离为干、坤之二用也。然父母皆不能以自用,阳必资乎阴,阴必资乎阳,及坎、离之相交为用,则五脏、六腑、百骸、九窍,莫不于是而生焉。)

右第七章

以无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离没亡。

(有者万物,无者一阳之气也。有者魄也,无者魂也。此言无者,谓坎、离生阴阳二物,而成六十卦。故曰消息。所谓没亡者,坎、离不用也。)

右第八章

言不苟造,论不虚生。引验见效,校度神明。推类结字,原理为证5。坎戊月精,离己日光。日月为易,刚柔相当。土王四季,罗络始终。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禀中宫,戊己之功。

(言土旺四季者,盖五行中,土无正位,亦犹坎、离四卦为干、坤二用,而运成六十卦也。是以坎管戊,离管己,以居中也。故自初一至初八午,用十五卦以象乎春之青;又自八日午至月半,用十五卦以象乎夏之赤;又自十六至二十三午,用十五卦以象乎秋之白;又自二十三午至三十日,用十五卦以象乎冬之黑。故曰青、赤、白、黑,皆禀乎戊己也。)

右第九章

《易》者,象也。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穷神以知化,阳往则阴来。辐辏而轮转,出入更卷舒。《易》有三百八十四爻,据爻摘符,符谓六十四卦。晦至朔旦,震来受符。当斯之际6,天地媾7其精,日月相撢持。雄阳播玄施,雌阴化黄包8。混沌9相交接,权舆树根基。经营养鄞鄂,凝神以成躯。众夫蹈以出,蝡动莫不由。

(雄阳,谓坎也。播玄施者,谓初变为震,次为兑,以至于为干。干,天也。天色玄,故《龙虎经》曰:雄阳翠玄水。雌阴,谓离也。化黄包者,谓初变为巽,次为艮,以至于坤。坤,地也。地色黄,故《龙虎经》曰:雌阴赭黄金。)

右第十章

于是,仲尼赞鸿蒙,乾坤德洞虚。稽古当#10元皇,《关雎》建始初。冠婚11气相纽,元年乃芽滋。

(昔圣人作《易》,上经始《干》、《坤》,父母之道也。故《易·系》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下经始《咸12》、《恒13》,夫妇之道也。故《序卦》曰:有男女,然后有夫妇。自天地而言之,则干居上,而坤居下,是为不交之《否》。自一身而观之,则离女坎男之不交,是为火水之《未济》,岂非独阳不生,独阴不成,而旷然洞虚者乎?及其天地一交而为《泰》,水上火下则为《既济》,岂非天地交而万物生,男女交而志通者乎?故圣人序《诗》,则以《关雎》为首,而夫妇之道愈正矣。)

右第十一章

圣人不虚生,上观显天符。天符有进退,诎伸14以应时。故《易》统天心。

(《易》与天地准,非圣人莫能明之。)

右第十二章

《复》卦建始萌15;长子继父体,母因立兆基。坤上消息应锺律,升降据斗枢。三日出为爽,震庚受16西方。八日兑丁受17,上弦平如绳。·十五干体就,盛满甲东方。蟾蜍与兔魄,日月气18双明。蟾蜍视卦节,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讫,十五数屈折低下降。

右第十三章

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朋19。节尽相禅与,继体复生龙。

(日月相会之地谓之辰,故一年十二度会也。而会必于朔,故曰:日月合璧谓之朔。惟其朔旦之合璧,故月魄有时而蚀日,然日月皆逆行于天,而日一日行一度,月则一日行十三度强也。月至三日而明始生,则去日已仅四十度,故当其日之西沈,而月受日之魂,如纯坤之得一阳也,是为震卦。而见于西方庚位之上,故震管庚。及至八日,去日愈远,阳魂日盛,是为兑卦,当日西沈,而月之行已至于南方丁位之上,乃上弦也,故兑管丁。及至十五日,则日月相望,而阳意满矣。故为乾卦。当日西沈,而月已出于东方甲位之上,故干管甲。方其月魂之满也。及至中霄壬子之时,而阴魄已生矣。是为离卦。故离管壬。至十六已后,阴魄始见,如纯干之得一阴也。是为巽卦。方其魂之初生也,则可自日沈而定其所管之方隅。及其魄之已生也,其出愈迟,则月之行住,尤不可以日沈而定之矣。故其定之也,则以日出而辨明之。故十六已后,其日将升,而月始抵于西方辛位之上,故巽管辛。至于二十三日,取日已近,而阳魂已消其半,是为艮卦。当日之升,而月之行度方至于南方丙位之上,故艮管丙,乃下弦也。古人云:近一远三谓之弦。上弦则去日前行为未远,故为近一。下弦则去日为尤远,而反在日之后,故为远三。自二十三至于月末,则阳意消尽,复为坤卦。当日之升始至于东方乙位之上,故坤管乙。惟其阴气既极,而阳意已于晦夜子、癸之时孕之矣,是为坎卦。故坎管癸。至于次月,复受震庚之符,故曰:继体复生龙。盖震为龙故也。)

右第十四章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七八数十五,九六亦相应。十五数四者合三十,阳气20索灭藏。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21。

(干管甲,而亦管壬。坤管乙,而亦管癸。据《横天甲子》,坎亦管癸,离亦管壬,何也?盖乾卦纯阳,阳极而一阴生。是干于阳极之时,而离已生矣。坤卦纯阴,阴极而一阳生,是坤于阴极之时,而坎已生矣。故曰: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阳气索灭藏者,谓至三十日,则化纯坤体,故无阳矣。亦如月至三十日,则无光矣。)

右第十五章

元精眇难睹,推度效符证22。居则观其象,准拟其形容。立表以为范,占候定吉凶。发号顺时令23,勿失爻动时。上察河图文,下序地形流。中稽于人心,参合考三才。动则循卦节24,静则因《彖》辞。乾坤用25施行,天地然后治。可得26不慎乎?

(火候之诀,最为精妙,非常情所能推测,宜细推详,与彼相符,以为图象,庶有形容为可拟也。此非上察河图文之谓乎?其次,则立表于地,以占时侯,可以为人之轨范,非下序地形流之谓乎?又其次,方得顺时以举事,无过无不及之失,非中稽人心之谓乎?如是则三才既定,卦节无差,斯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与鬼神合其吉凶矣。可不慎乎?)

右第十六章

御政之首,管括微密,开舒布宝。要道魁柄27,斗指十二辰统化纲纽。爻象内动,吉凶外起。五纬错顺,应时感动。四七乖戾,二十八宿誃离俯仰28。

(御政之首,言行金丹之初,须先括定微密之旨,使心下了然,如数一二,然后方随斗所指,以收众宝,次第而行之。纲纽既定,循爻象而动,则吉凶无不应。五纬,即五行、四时也。相为错综,各顺其理,故能随时感应。四七者,二十八宿布于四方,为周天三百六十之躔度。苟前后之,或失其序,俯仰誃离,则乖戾集,可不戒哉?)

右第十七章

文昌统录,诘责台辅。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文昌,言人君发政之所。台辅,喻坎离。百官,喻六十卦。)

右第十八章

日合29五行精,月受六律纪。五六三十度,度竟复更始。原始要终,存亡之绪。或君骄溢,亢满违道。或臣邪佞,行不顺轨。弦望盈缩,乖变凶咎。执法讥刺30,诘过贻主。

(人君骄逸、亢满,谓临炉不能定铢两,不依法度。臣邪行,不顺轨,谓六十卦之用前后失序,则适以害神室胎仙也。)

右第十九章

辰极受正31,优游任下。明堂布政,国无害道。内以养己,安静虚无。原本隐明,内照形躯。闭塞其兑,筑固灵株。三光陆沈,温养子珠。视之不见,近而易求。运三光入内,故曰陆沈。

(辰极,谓斗也。人首,象天。正,泥丸宫也。受正者,谓搬运坎离之龙虎,而朝纳于此。然后得以优游任下,谓运火以炼之也。泥丸之前一寸,为明堂。又自此而后入三田之内,故国无害道,而可保其长久也。虽然,又当明内丹以养己,使安静于虚无之境。夫原本既隐,然内照形躯如水生珠,而崖不枯,此言坎宫之铅也。至于收离宫之汞,与夫龙虎以固筑灵株,则金藉心中五华之气也。苟非闭塞其兑,则难以收之。兑,口也。此吾身之真气,非外气也,故曰近夫。三光者,日月星也。)

右第二十章

黄中渐通理,润泽达肌肤。初正则终修,干立末可持。一者以掩蔽,世人莫之知32。一者,水也。

(黄中,脾也,能化砂石之药,以养四肢及五藏,以生枝叶,故曰终修末可持也。一者,水也。谓水能勿妄泄,亦能自内以养己,但世人未晓也。)

右第二十一章

上德无为,不以察求。下得为之,其用不休。上闭则称有,下闭则称无。无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此两孔穴法,金气33亦相须。

(上德、下德者,谓离为心而居上,其中有玉液可为还丹,而有益于人,故曰上德;坎为肾而居下,其中有金液亦为还丹,而有益于人,故曰下德。夫欲采玉液,固不假于修为。欲采金液,非假于炉灶,而修为不可得也。及其闭而塞之也,玉液已闭,而入于玄膺,谓玄牝也,则喜其有归也。金液已闭,而入于尾闾关,则喜其无漏也。此称有称无之辨。金液则自下而上以为魄,玉液则自上而下以为魂,故曰神德居。)

右第二十二章

知白守黑,白金黑水也。神明自来。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枢,其数名一。阴阳之始,玄含黄芽。五金之主,北方河车。故铅外黑,内怀金华。被褐怀玉,外为狂夫。

(玄,天色也。黄,地色也。言纯干之中,阳极生阴,而离已生焉。离出而生巽生艮,以至于坤,此言含黄芽也。人之受胎也,本于父精,遂化而生五藏,故五藏之金,以肾为主。存于肾,则为金。飞金晶,则用河车以运之也。河车,即气自北方而直至泥丸也。)

右第二十三章

金为水母,母隐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真人至妙,若有若无。髣髴大渊,乍沈乍浮。退而34分布,各守境隅。

(金能生水,故曰母金。金在坎中,故曰隐子胎。坎为肾,肾虽金之子,必先藏于母之胞,而后有此身也。虽然,其初藏于母胞也,非真人之存于胞中,安能若是之至妙?自其妙而观之,方以为有;而块然一物,方以为无,而万物具焉。若沈浮于大渊之中,不可以常情窥也。及其退而分布,则五藏、六腑、百骸、九窍,莫不由此而具焉。)

右第二十四章

采之类白,造之则朱。炼为表卫,白里贞居。方圆径寸,混而相拘35。先天地生,巍巍尊高。

(人身上为天,下为地。当其未有是身也,则受父之精,而后能有此天地,故精气为先也。《易》以干为首,坤为腹是也。方圆径寸,乃丹田也。金在坎中,其色白。方其操之也,不得乎南方之朱,安能以造成金丹哉?亦犹父之精必得乎母之血,然后可以尽生成之义。是故白居乎里以为贞,而离为表卫以炼于外,故能相拘于方寸之中矣。盖纯阴之中,一阳复而为坎,然后化为震,为兑,以至于为干。纯阳之中,一阴生而为离,然后化而为巽,为艮,以至于为坤。是则坎离者,先天地而生,故能巍巍然,如是之尊高也。)

右第二十五章

旁有垣阙,状似蓬壶。环匝关闭,四通踟跚。守御密固36,关绝奸邪。曲阁相通37,以戒不虞。可以无思,难以愁劳。神气满室,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动静休息,常与人俱。

(垣阙,肾部之宫也。曲阁,尾闾关。戒不虞者,防梦寐而或泄也。惟能平日无邪思,则可矣。动之则失静,而休息则存矣。)

右第二十六章

是非历藏法,内视有所思。履行步斗宿38,六甲以39日辰。阴道厌九一,浊乱弄元胞。食气鸣肠胃,吐正吸外邪。昼夜不卧寐,晦朔未尝休40。身体日疲倦,恍惚状若痴。百脉鼎沸驰,不得清澄居。累土立坛宇,朝暮敬祭祠。鬼物见形象,梦寐感慨之。心欢意喜悦41,自谓必延期。遽以夭命死,露腐42其形骸。举措辄有违,悖逆失枢机。诸术甚众多,千条有万绪43。前却违黄老,曲折戾九都。

(历举旁门小法,使后学知所戒也。)

右第二十七章

明者省厥旨,旷然知所由。勤而行之,夙夜不休。服食三载,轻举远游。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长乐无忧。道成德就,潜伏俟时。太一乃召,移名44中洲。功满上升,膺录受图。

(言《参45同契》之书,能用心以明之,则金丹之旨无出乎是。)

右第二十八章

《火记》不虚作,演《易》以明之。偃月法46鼎炉,白虎为熬枢。汞日为流珠,青龙与之俱。举东以合西,魂魄自相拘。上弦兑数八,下弦艮亦八。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铢有三百八十四,亦应卦爻之数。

(上弦铅八两,下弦汞八两,一两二十四铢,合十六两言之,有三百八十四铢,应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也。故曰:乾坤体乃成。白虎者,坎中之银也。非假偃月炉以煎熬之,终莫能得是宝也。谓之枢者,既得是宝,则欲其自曲阁之道以运之,使至泥丸而后止。其次,则离为日,流珠自玉池而出,而青龙亦与之同涂而至。苟能以汞龙自玄牝门而入,则龙与虎合,故曰举东以合西也。虎为魄,龙为魂,则自相拘于炉鼎之内矣。)

右第二十九章

金入于猛火,色不夺精光。自开辟以来,日月不亏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金本从月47生,朔旦受日符。金返归其母,月晦日相包48。隐藏其匡郭,沈沦于洞虚。金复其故性,威光鼎乃熺。

(金,即坎中液也。得离火以炼之,愈坚而愈莹。日,即离也。月,即坎也。坎、离不以金火,既施于用,而遂失其明。而金亦常不失其重者,生生而不穷也。日月之形常如是者,其源本至坚固也。虽然,惟金火施为金丹之用,则可以如是。苟为不然,则《黄庭经》所谓叶去树枯失青青,气亡液漏非已形者,又不可与此同日语也。《经》曰:初正则终修,干立末可持。此之谓也。大抵金常生于坎,亦随日魂之消长,而为盛衰也。故朔旦受日符,则愈生而愈盛。自阴符生而至于晦,则月魄化为坤矣。故金返归其母,乃坤之土为金之母也。故虽然阴极则阳生。故月于晦夜已包乎日之魂,如坎之孕于坤中也。但其明未著于外,而特隐藏于匡郭之中,而沈沦于洞虚之内也。然当此之时,金丹得以复其故性,而其明愈炽矣。)

右第三十章

子午数合三,戊己号称五。三五既谐和49,八石正纲纪。呼吸相贪欲50,伫思51为夫妇。黄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为鬼,土镇52水不起。朱雀为火精,执平调胜负。水盛火消灭,俱死归厚土。三性既合会,本性共宗祖。

(坎为水,一数也。离为火,二数也。合之而为三矣。坎管戊,而离管己;戊己属土,五数也。故为三五。二者,夫妇之义,故和谐。八石者,《黄庭经》以为八素琼是也。谓自初八而至十五,八日所采之丹资也。二者相贪为夫妇,必须呼吸以求之。盖出日则呼,入月则吸。黄土脾液也,故能生金肺液也。流珠谓太阳流珠,亦肺液也,故能生坎水。然坎水之为物,当阴符一至,则阳气索灭藏,体魄化为坤。坤属土,故水为之镇,而微弱不振矣。非得火精而为之调和,安能以返其魂哉?惟当阴盛火消之余,故此水终为土所制,而无生意矣。然谓之水盛,而不言阴盛者,盖自下弦而至三十日,以时则属乎冬,以方则象乎北,故曰水盛。三性共祖宗者,盖人之始受胎也。以父精为主而化成五藏,故五藏之五行皆宗于水也。)

右第三十一章

巨胜尚延年,胡麻也。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术士服食之,寿命得长久。土游于四季,守界定规矩。金砂入五内,雾散若风雨。熏蒸达四肢,颜色悦泽好。发白皆变黑,齿落生旧所。老访复丁壮,耆妪成姹女。改形兔世厄,号之曰真人。

(坎中之金制为还丹,终不败朽,故万物之中最为宝也。土游四季者,谓坎、离二卦管戊己,而布六十卦于三十日之内,分为四时。故一月夺一年之气候。坎金离砂自入炉鼎之外,则用之以养内丹。其金砂之入五藏,不啻如云雾之散,如风雨之润,故能熏蒸四肢以反老成童者,岂不有本于此哉?)

右第三十二章

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冰雪得温汤,解释成太玄。金以砂为主,禀和于水银。变化由其真,终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类者。植禾当以黍,覆鸡用其子53。以类辅自然,物成易陶冶。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槚。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是以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水流不炎上,火动不润下。

(胡粉乃以铅为之,今投于火而复为铅。冰雪自水而结之,投于温汤亦化为水。是犹金丹亦藉砂和水银为之,及火灭而复其本性,以见物之有本,而终始不能以自坏也。修炼之士,其可外坎离而别用其心也哉?)

右第三十三章

世间多学士,高妙负良才。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货财。据按依文说,妄以意为之。端绪无因缘,度量失操持。捣冶羌石胆,云母及礜磁。硫黄烧豫章,泥澒54相炼飞。鼓下55五石铜,以之为辅枢。杂性不同类,安肯合体居。千举必万败,欲黠反成痴。侥幸讫不遇,圣人独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窥不广见,难以揆方来。

(智不足以明是理,切莫妄意以有为。妄意而为之,反为识者之见哂。)

右第三十四章

若夫至圣,不过伏羲,始画八卦,效法天地。文王帝之宗,结体56演爻辞。夫子庶圣雄,《十翼》以辅之。三君天所挺,迭兴更过时57。优劣有步骤,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审分铢。有形易忖量,无兆难虑谋。作事令可法,为世定诗书。素无前识资,因师觉悟之。皓若褰帷帐58,瞋目登高台。

(《易》书之作,乃成于三圣之手,岂易明哉?况金丹之旨,有体乎《易》,其微妙隐奥,尤过乎是。)

右第三十五章

《火记》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郑重说,世人不熟思。寻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窃为贤者谈,曷敢轻为书。若遂结舌瘖59,绝道获罪诛。写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犹豫增叹息,俛仰缀斯愚60。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陈敷。略述其纲纪,枝条见扶疎。

(六百篇者,盖一年除二月、八月息火,而一月每用六十卦,十个月总有六百卦也。幽明:幽谓天地之道,明谓人也。)

右第三十六章

以金为隄防,水入乃优游。金计十有五61、水数亦如之。临炉定铢两,五分水有余。二者以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62遂不入,火二63与之俱。三物相合受64,变化状若神。下有太阳气,伏蒸65须臾间。先液而后凝,号曰黄轝焉。岁月将欲讫,毁性伤寿年。形体为灰土,状若明窗尘。

(十五者,谓十分取其五也。乃自初一至十五日,则自上弦之日采金也,故下曰水五分。水,乃玉池神水也,亦然。其三不入者,乃一日作四分分也。金水皆取一分,而余二十三日不入也。火二者,阴阳二叚加减火也。金,即坎中之阳。水,即离中之阴,乃玉池清水也。岁月将欲,讫者在十二月,则坤卦之讫在亥月也。在一月,则讫于坤乙三十日也。在一日,则讫于亥时也。火之阳魂,皆于此而灭,故曰毁性。一日夺一小年,一月夺一中年,十二月夺一大年,皆至于年终则伤其明也。惟其毁伤如是,则月之形体有类乎灰土,而状亦何异于明窗尘哉?)

右第三十七章

捣治并合之,持入66赤色门。固塞其际会67,务今致完坚。炎火张于下,昼夜68声正勤。始文使可修,终竟武乃陈。候视加谨慎,审察调寒温。周旋十二节,节尽更须亲69。气索命将绝,休死亡魄魂。色转更为紫,赫然成还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为神。

(捣治并合之,言众药皆聚也。赤色门,谓鼎也。固塞完坚,勿令有漏,然后发火以炼之,始文终武,用审寒温。如至火度一周,则气索火绝,魂消魄复,而丹已成矣。非神而何?)

右第三十八章

推演五行数,较约而不繁。举水以激火,奄然灭光明。日月相激薄70;常在晦朔间。水盛坎侵阳,火衰离昼昏。阴阳相饮食,交感道自然。

(月本无明,藉日以为明。惟月至晦,则变纯坤体矣。而坎阳已孕于中,故常当晦朔之交,而月或侵阳,故有举水激火之说。坎侵阳,离昼昏,乃月食日也。此亦交感自然之谓也。)

右第三十九章

名者以定情,字者缘性言。金来归性初,乃得称还丹。吾不敢虚说,仿效圣人文。古记题龙虎,黄帝美金华。淮南炼秋石,王阳加71黄芽。贤者能持行,不肖母与俱。古今道犹72一,对谈吐所谋。学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名者,有实之可名也。字则表而出之,又涉于无名也。有者,魄也,其情也。无者,魂也,其性也。惟金丹至火灭,乃得复其性而成丹矣。虽然金丹之旨亦须留心精审,则厥旨自明,非有隐也。)

周易参同契注卷上

1.因未得其他版本以参校,故暂以俞瑛《周易参同契发挥》四库本(后文简称《发挥》本)校勘其经文。

2.“犹上御者,准绳墨,执衔辔”,《发挥》本作“犹御者之执衔辔,有准绳”。

3.“规”,原作“(矢见)”,据《发挥》本改。后文相同处径改不注。

4.“晦爽”,《发挥》本作“昧爽”。

5.“为证”,《发挥》本作“为征”。

6.“之际”,《发挥》本作“之时”。

7.“媾”,《发挥》本作“构”。

8.“化黄包”,《发挥》本作“统黄化”。

9.“混沌”,《发挥》本作“浑沌”。后文同。

10.“当”,《发挥》本作“称”。

11.“冠婚”,原作“昏冠”,据《发挥》本改。

12.“咸”,原作“成”,据其文义改。

13.“恒”,原作“怕”,据其文义补正。后文相同处径改不注。

14.“诎伸”,《发挥》本作“诎信”。

15.“萌”,《发挥》本作“初”。

16.“庚受”,《发挥》本作“受庚”。

17.“丁受”,《发挥》本作“受丁”。

18.“气”,《发挥》本作“无”。

19.“东北丧其朋”,《发挥》本作“东方丧其明”。

20.“阳气”,《发挥》本作“易象”。

21“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在此两句之前,《发挥》本把《后序》中的“象彼仲冬节”一节调于此,其由详见俞玫《周易参同契释疑》。

22.“证”,《发挥》本作“征”。后文有相同处不再注明。

23.“时令”,《发挥》本作“节令”。

24.“卦节”,《发挥》本作“卦变”。

25.“用”,《发挥》本作“周”。

26.“可得”,《发挥》本缺“得”字。

27.“魁柄”,《发挥》本作“魁杓”。

28.“俯仰”,《发挥》本作“仰俯”。

29.“合”,《发挥》本作“含”。

30.“讥刺”,《发挥》本作“刺讥”。

31.“受正”,《发挥》本作“处正”。

32.“之知”,《发挥》本作“知之”。

33.“金气”,《发挥》本作“有无”。

34.“退而”,《发挥》本作“进退”。

35.“相拘”,《发挥》本作“相扶”。

36.“密固”,《发挥》本作“固密”。

37.“相通”,《发挥》本作“相连”。

38.“履行步斗宿”,《发挥》本作“履斗步罡宿”。

39.“以”,《发挥》本作“次”。

40.“未尝休”,《发挥》本作“未常休”。

41.“意喜悦”,《发挥》本作“而意悦”。

42.“露腐”,《发挥》本作“腐露”。

43.“万绪”,《发挥》本作“万余”。

44.“移名”,《发挥》本作“移居”。

45.“参”,原脱,据其文义补。

46.“法”,《发挥》本作“作”。

47.“月”,《发挥》本作“日”。

48.“相包”,《发挥》本作“相抱”。

49.“谐和”,《发挥》本作“和谐”。

50.“贪欲”,《发挥》本作“贪育”。

51.“伫思”,《发挥》本作“伫息”。

52.“镇”,《发挥》本作“填”。

53.“其子”,《发挥》本作“其卵”。

54.“泥澒”,《发挥》本作“泥汞”。

55.“鼓下”,《发挥》本作“鼓铸”。

56.“结体”,《发挥》本作“循而”。

57.“过时”,《发挥》本作“御时”。

58.“褰帷帐”,《发挥》本作“搴帏帐”。

59.“若遂结舌瘖”,《发挥》本作“结舌欲不语”。

60.“俛仰缀斯愚”,《发挥》本作“俯仰辄思虑”。

61.“十有五”,《发挥》本作“有十五”。

62.“其三”,《发挥》本“三”字作“土”。

63.“火二”,《发挥》本作“二者”。

64.“合受”,《发挥》本“合”字作“含”。

65.“伏蒸”,《发挥》本“蒸”字作“烝”。

66.“持入”,《发挥》本“持”字作“驰”。

67.“际会”,《发挥》本“际”字作“济”。

68.“昼夜”,《发挥》本作“龙虎”。

69.“须亲”,《发挥》本作“亲观”。

70.“激薄”,《发挥》本作“薄蚀”。

71.“加”,《发挥》本作“嘉”。

72.“犹”,《发挥》本作“由”。

周易参同契注卷中无名氏注

干刚坤柔,配合相包。阳禀阴受,雄雌相须。须1以造化,精气乃舒。坎离冠首,光耀垂敷。玄冥难测,不可画图。圣人揆度,参序元基。四者混沌,径2入虚无。六十卦周3,张布为舆。龙马就驾,明君御时。和则随从,路平不邪。邪道险阻,倾危国家。

(自初一至十五日,乃干包坤。自十六至三十日,乃坤包干。月之为物,其初徒有其质,而受阳光然后明焉。元基者,坎离也。四者,添干、坤也。入虚,谓不用。舆者,载六十卦而行也。君即心也。)

右第四十一章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谓万乘之主,处九重之室,发号出令4,顺阴阳节。藏器俟时5,勿违卦月6。《屯》以子申,《蒙》用寅戌。余六十卦7,各自有日。

(发号出令,顺阴阳节,言采取丹药并火候也。自六十卦而言之,一日当用两卦。自发火而言之,一日即朝暮用两时也。故但以《屯》、《蒙》言之,乃《干》、《坤》后之初卦也,但行之自有进退耳。故用时前后不同也。且如半夜子时一阳之生也。当体一阳而用火;丑时二阳生,则体二阳而用火;以至巳时,则当用六数火也。一数,即三气象一阳爻也。二数,即三度行二气,象二阳爻也。以至六数,则三度行六数,象六阳全也。乃有八变而成卦之道也,反阴符一生于午,则退一数而行五数火;退至于亥,则六阴全而无火矣。其曰《屯》用子申者,乃指《屯》卦而言之也,盖上坎下震为《屯》卦。震卦则初起庚子,坎卦则次起戊申也。又曰《蒙》用寅戌者,亦指《蒙》卦言之也,盖上艮下坎为《蒙》卦,坎初起戊寅,而艮次起丙戌是也。以是见一卦之各有朝暮也。直日卦而言之,则六十卦记于十二时之中,其用则各有先后。但一日无出两时而行火,故总以《屯》《蒙》言之。)

右第四十二章

聊陈两象,未能究悉。立义8设刑,当仁施德。逆之者凶,顺之者吉9。按历法令,至诚专密。谨候日辰,审察消息。纤芥不正,悔吝为贼。

(自初一至十五日,施明于月,故曰当仁自十六至三十日,月魄渐以掩明,故曰设刑。)

右第四十三章

二至改度,乖错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10。二分纵横,不应漏刻。风雨不节,水旱相伐。蝗虫涌沸,群异旁出。天见其怪,山崩地裂11。孝子用心,感动皇极。近出己口,远流殊域。或以招祸,或以致福。或兴太平,或造兵革。四者之来,由乎胸臆。

(冬至象子时,夏至象午时,春分卯时,秋分酉时。冬至一阳生,则行一数火,至六阳极,则行六数火。夏至一阴生,则减一数火,只行五数;至六阴极,则火数减灭。且以冬至之月论之,一月只行一数火,皆于子时行之。十二月皆然。如月火自初一至初三早,皆以子时行之;自初三晚至初五,皆以丑、亥时行之;自初六至初八早,皆以寅、戌时行之;自初八晚至初十,皆以卯、酉时行之;自十一至十三早,皆以辰、申时行之;自十三晚至十五,皆以巳、未时行之;自十六至十八早,皆以午时行之;自十八晚至二十,皆以巳、未时行之;自二十一至二十三早,皆以辰、申时行之;自二十三晚至二十五,皆以卯、酉时行之;自二十六至二十八早,皆以寅、戌时行之;自二十八至三十日,皆以丑、亥时行之,此第五篇曰用之有早晚是也。至于十二月二阳生,所行二数火亦然。由是而观,则自一阳至六阳,可默而知矣。)

右第四十四章

动静有常,奉其绳墨。四时顺宜,与气相得。刚柔断矣,不相涉入。五行守界,不妄盈缩。《易》行周流,屈伸反复12。

(与气相得者,如子时一阳生,即可行一数火也。虽月、时、日三者相并,亦可徐徐而行之,不可连发也。如欲遽行丑时、寅时之火,适所以为害也。何者?盖二时无二阳、三阳以相应故也。此所以贵乎与气相得。)

右第四十五章

晦朔之间,合符行中。混沌鸿蒙,牝牡相从。滋液润泽,施化流通。天地神明13,不可度量。利用安身,隐形而藏。始于东北,箕斗之乡。旋而右转,呕轮吐萌。潜潭见蒙14,发散精光。

(自朔至晦,火数皆当合符,不可有过不及之患。惟于上弦以至下弦,皆混沌之际,牝牡于此而相从,坎离之滋液于此而流通,宜于丑、寅之时,乃箕、斗之度也。宜采取以应之。右转者,逆行也。呕轮,月华也。吐萌,日华也。潜潭,坎离之宫也。)

右第四十六章

昴毕之上,震出为征。阳气造端,初九潜龙。阳以三立,阴以八通。故三日震动,八日兑行。九二见龙,和平有明。三五德就,干体乃成。九三夕惕,亏折神符。盛衰渐革,终还其初。巽继其统,固济操持。九四或跃,进退道危。艮主止进15,不得逾16时。二十三日,典守弦期。九五飞龙,天位加喜。六五坤承,结括终始。韫养众子,世为类母。上九亢龙,战德于野。用九翩翩,为道规矩。阳数已讫,讫则复起。推情合性,转而相与。

(昴毕之上,庚方也。一阳始生,于卦为震,于爻为初九。三日哉,生明。初八为上弦,二阳已盛,于卦为兑,于爻为九二。十五日,三阳满,于卦为干,于爻为九三。十六后,一阴生,于卦为巽,以纯干言之,则于爻为九四。下弦为艮卦,谓之不得逾时者,言采取铢两不可过也。以纯干言之,则为九五。自二十三至三十日,坤卦也。故以坤承言之。然以六五言者,盖阴符皆以坤为主,故以六五言之。在纯干为上九,阳消已尽,阴极复生,故以用九终之。)

右第四十七章

循据璇玑17,升降上下。周流六爻,难可18察睹。故无常位,为《易》宗祖。

(璇机,正天文之器也。阳气生则自下而上,阴气降则自上而下,周流六爻,互消长于六爻之内,以成六十卦,不可为典要。此刚柔二者,所以为《易》之宗祖也。)

右第四十八章

朔旦为《复》,阳气始通。出入无疾,立表微刚。黄锺建子,兆乃滋彰。播施柔暖,黎需得常。

右第四十九章

《临》炉施条,开路正光19。光耀渐进,日以益长。丑之大吕,结正低昂。

右第五十章

仰以成《泰》,刚柔并隆。阴阳交接,小往大来。辐辏于寅,运而趍时。

右第五十一章

渐历《大壮》,侠列卯门。榆荚堕落,还归本根。刑德相负,昼夜始分。

右第五十二章

《夬》阴已20退,阳升而前。洗濯羽翮,振索宿尘。

右第五十三章

《干》健盛明,广被四邻。阳终于巳,中而相干。

右第五十四章

《姤》始纪序21,履霜最先。井底寒泉,午为蕤宾。宾服于阴,阴为主人。

右第五十五章

《遯》去世22位,收敛其精。怀德俟时,栖迟昧冥。

右第五十六章

《否》塞不通,萌者不生。阴伸阳屈,没阳23姓名。

右第五十七章

《观》其权量,察仲秋情。任畜24微稚,老枯复荣。荠麦牙蘗25,因冒以生。

右第五十八章

《剥》烂肢体,消灭其形。化气既竭,亡失至神

右第五十九章

道穷则反,归乎《坤》元。《恒》顺地理,承天布宣。

(此言十二月火,乃年火也。惟卯、酉、亥三月不用火者,乃火败在卯,死在酉,绝在亥故也,五行中之生金怕死火是也。故息火以应之。)

右第六十章

玄幽远渺26,隔阖相连。应度育种,阴阳之元27。寥廓恍惚,莫知其端。先迷失轨,后为主君。无平不陂,道之自然。变易更盛,消息相因。终《坤》始《复》,如循连环。帝王承御,千载28常存。

(玄幽远渺,隔阂相连,指坎、离幽远,虽不相通,而实有相通之道。应度,谓上弦、下弦之内也。育种者,即阴阳之元也。阴之元始于离,阳之元存于坎。先迷者,言离之阴不为先倡,故上弦先育阳之元,阴之育则在下弦焉。为主君者,亦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也。)

右第六十一章

将欲养性,延命却期。审思后末,当虑其先。人所禀躯,体本一无。元精云布29,因气托初。

(后末者,即延命却期之事也。先此谓人之受胎之始,始于无物也。及自元精一布,而因气托初,则百骸、九窍无不备焉。还丹之法,正体乎是。)

右第六十二章

阴阳为度,魂魄所居。阳神日魂,阴神月魄。魂之与魄,互为室宅。性主处内,立置鄞鄂。鄞鄂,形貌也。情主营外,筑垣30城郭。城郭完全,人物乃安。于斯之时,情合乾坤。干动而直,气布精流。坤静而翕,为道舍庐。刚施而退,柔化以滋。九还七返,八归六居。男白女赤,金火相拘。则水定火,五行之初31。上善若水,清而无瑕。道之32形象,真一难图。变而分布,各自独居。

(魂之与魄,互为室宅。以火候言之,则日魂交月魄,而有进退之义。以坎离言之,则坎男之精气不得乎离女之胎以养,则不能成金丹。以一身言之,则百骸、九窍、六腑、五藏,非得乎五金之气以为之根本,亦不能以长存。是知火气神所以为魂,而实质所系皆魄也。故魂无魄则无所寓,魄无魂则为弃物矣。故营于外者,为情魄之用也;处于内者,为性魂之用也。干动而直,气布精流,类男子之交合也。坤静而翕,为道舍庐,类女子之胞胎也。故刚施而退,则柔化而愈滋。在修炼之士,九还七返,八归六居,其道亦然也。九还者,乃三千行满,为九年之数,以象怀胎九月余也。七返者,乃铅、汞、龙、虎、血、气、神也。皆欲返于三田。八归者,乃八百功成。谓一月八两,一年九十六两,故九年积而为八百余两,以归丹田也。六居者,乃天地之六子也。始三年,则育长男长女于下田;中三年,则育中男中女于中田;末三年,则育少男少女于上田也。男白者,坎中之金也。女赤者,离中之砂也。则水定火,即前所谓临炉定铢两也。上善,即离中之阴,自道生一则为坎中阳;自坎中阳之变化,则五藏、六府、百骸、九窍,莫不各有定居也。)

右第六十三章33

类如鸡子,白黑相符34。纵广一寸,以为始初。四肢五藏,筋骨乃俱35,弥历十月,脱出其胞。骨弱可卷,肉滑若铅36。

(言人自受胎而至生养也。纵广一寸,愚尝读《释难经》云:以同身寸为尺,与升、斗之度,有曰方寸为两。则知人于胞胎之始,亦自此一寸而始也。前言八两者,其定于此乎?)

右第六十四章

阳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诸非星月,安能得水浆。二气玄且远37,感化尚相通。何况近存身,切在于心胸。阴阳配日月,水火为效征。

(此言坎为月,而中有水也;离为日,而中有火也。其与阳燧取火,方诸取水,何异哉?)

右第六十五章

耳目口三宝,固塞勿发扬。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旋曲以视听38,开阖皆合同。为己之枢辖,动静不竭穷。离气内营卫39,坎乃不用聪。兑合以不40谈,希言顺鸿蒙。三者既关健,缓体处空房。委志归虚无,无念41以为常。证难以42推移,心专不纵横。寝寐神相抱,觉悟候存亡。颜容浸43以润,骨节益坚强。排却44众阴邪,然后立正阳。修之不辍休,庶气云雨行。淫淫若春泽,液液象解冰。从头流达足,究竟复上升。往来洞无极,怫佛被容中45。反者道之验,弱者德之柄。耘46锄宿污秽,细微得调畅。浊者清之路,昏久则昭明。

(反者,谓老翁复丁壮,耆妪成姹女也,此道之验也。弱者,谓自卑者人尊之,自后者人先之,故为德之柄。污秽者,在己不善之行也。细微者,精微之道也。浊昏者,乃和光同尘,埋光铲彩之道也。此皆养道于外者也。自怫怫被容中以上,皆养道于内者也。《易》曰:离为目,坎为耳,兑为口。三者各有神存焉。既言固塞,又言关健,目固可瞑,口固可合,而耳则以两手掩之。又曰缓体处空房,谓当寤寐之时,则瞑目、掩耳、闭口、啮齿,使内常闻风雷之声,火气哄哄然而不绝,则神气自存。如是则阴邪尽却,而正阳自立。勤而行之,则和气流畅,而养于内者如此。)

右第六十六章

世人好小术,不审道浅深。弃正从邪径,欲速关不通。犹盲不任杖,聋者听宫商。没水捕雉兔,登山索龙鱼。植麦欲获黍,运规以求方。竭力劳精神,终年无见47功。欲知服食法,事约48而不繁49。

(世之好善者,初无大见识,得一小法则喜不自胜,以为天下无能知者,适所以自蔽也。)

右第六十七章

太阳流珠,常欲去人。卒得金华,转而相因。化为白液,凝而至坚。金华先唱50,有顷之间,解化为水,马齿阑干。阳乃往和,情性自然。迫促时阴,拘蓄51禁门。慈母育养,孝子报恩。严父施令,教敕子孙。五行错王,相据以生。火性销金,金伐木荣。三五与一52,天地至精。可以口诀,难以书传。

(太阳,首也。流珠,肺液也。《黄庭经》谓七液洞流冲庐间,庐谓庐额之间也。惟此一液,易于去人,盖人皆恶之也。金华者,肾液也。肺属金,肾属水,子母相聚,马齿阑干之言其多也。阳者乃日魂也,亦为性也。慈母乃坤也。坤为腹,而生五藏之液,故五藏之液能养其身。严父,干也。干为首,必须五藏之液上至泥丸宫,而后能化之为金丹。火性销金者,火谓离宫之液也,采之必在下弦;下弦象秋,位在乎酉,金旺之时也。金伐木荣,金,坎宫之液也,飞之则在上弦;上弦象春,位在乎卯,木荣之时也。三者,心、肺、肝也。五者,脾也。一者,肾也。欲成金丹53,须藉乎此,故曰天地至精。)

右第六十八章

子当右转,午乃东旋。卯酉界隔,主客二名。龙呼于虎,虎吸龙精。两相饮食,俱相贪便54。遂相衔咽,咀嚼相吞55。荧惑守西,太白经天。杀气所临,何有不倾。狸狗56守鼠,鸟雀畏鹯。各得其功57,何敢有声。

(子坎午离,右转东行,逆行也。谓采药飞金晶之事也。坎居北而在下,必欲右转而上升。离居南而在上,必欲东行而下降。卯,木也,龙也。酉,金也,虎也。二者所主之名虽不同,然一呼一吸,而二者相会交,相制伏,不能飞走。西与太白,皆金也。其始也,金离子胎,一吸之间,而荧惑得以守其金,故金随荧惑而竟经于天矣。太白既经天,复能制伏乎苍龙,故六十八篇内曰火性销金,金伐木荣是也。故《黄庭经》曰出日入月呼吸存,得之者皆相制伏也。不服则有声。)

右第六十九章

不得其理,难以妄言。竭殚家室58,妻子饥贫。自古及今,好者亿人。讫不谐遇,希有能成。广求名药,与道乖殊。如审遭逢,睹其端绪。以类相况,揆物终始。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类相况也。火候文武,物终始也。)

右第七十章

五行相克,更为父母。母含滋液,父主察与。凝精流形,金石不朽。审专不泄,得为59成道。立竿见影,呼谷传响。岂不灵哉,天地至象。若以野葛一寸、巴豆一两,入喉辄僵,不得俛仰60。当此之时,虽周文揲蓍,孔子占象,扁鹊操针,巫咸扣鼓,安能令苏,复起驰走?

(五行推相制伏,则不飞走。不飞走,故能相生。且立竿必见影,呼谷必传响,五行相聚,而必成丹可知矣。)

右第七十一章

河上姹女,灵而最神。得火则飞,不见埃尘。鬼隐龙匿,莫知所存。将欲制之,黄芽为根。

(姹女,离中五华之气也。《经》中常言闭口者,恐其散于外也。此又非呼吸所求之气也。惟此气中有真一之水,乃气为水母也。黄芽者,即坎金之所化也。二者雌雄相求,故不能以相舍。)

右第七十二章

物无阴阳,违天背元61。牝鸡自卵,其雏不全。夫何故乎?配合未连,三五不交,刚柔离分。施化之精62,天地自然。犹火动而炎上,水流而润下。非有师导,使其然也63。资始统政,不可复改。观夫雌雄,交媾之时。刚柔相结,而不可解。得其节符,非有工巧,以制御之。若男生而伏,女偃其躯。禀乎胞胎,受气元初64。非徒生时,著而见之。及其死也,亦复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本在交媾,定制始先。

(男生而伏,喻坎为男,必伏而收之。《黄庭经》曰后卑是也。女偃其躯,喻离为女,必仰而收之。《黄庭经》曰前昂是也。如是,而后得交媾之义,故后七八篇曰子南午北。)

右第七十三章

坎男为月,离女为日。日以施德,月以舒光。月受日化65,体不亏伤。阳失其契,阴侵其明。晦朔薄蚀,掩冒相倾66。阳消其形,阴凌灾生67。男女相须,含吐以滋。雌雄错杂,以类相求。

(施德、舒光,乃男女相须,以类相求也。惟日魂加月魄,谓行火也。至晦朔之交,月魄或时掩日;若到朔旦,则宜施微阳,勿令阴气侵阳太甚,恐有所损。)

右第七十四章

金化为水,水性周章。火化为土,水不得行。故男动外施,女静内藏。淫度68过节,为女所拘。魄以钤魂,不得淫奢。不寒不暑,进退合时。各得其和,俱吐证符。

(男动外施,女静内藏,与二十二篇上德下德同意。)

右第七十五章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金水合处,木火为侣。四者混沌,列为龙虎。龙阳数奇,虎阴数偶。肝青为父,肺白为母。肾黑为子,脾黄为祖69。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归戊己。

(丹砂,心中气也。肝属木,故能生火。金,肺液也,常与肝液为一。然金本以水为子,故与之合;木以火为子,故与为侣。肝为龙,三数也,为火之父。肺为虎,四数也,为水之母。肾为金之子,脾乃肾之祖。三物者,木火一也,金水二也,土三也。一家者,皆吾身之所有也。离管己,坎管戊,功实归之。)

右第七十六章

刚柔迭兴,更历分部。龙西虎东,建纬卯酉。刑德并会,相见欢喜。刑主伏杀70,德主生起。二月榆落71,魁临于卯。八月麦生,天罡据酉。子南午北,互为纲纪。一九之数,终而复始。含元虚危,播精于子。

(东,震,肝也,龙也。西,兑,肺也,虎也。南,离,心也。北,坎,肾也。当上弦之日以至十五日,则飞坎宫之金,自北而南;当十六至下弦之日,则采离宫之药,自南而北,故曰子南午北。然龙常随火,虎常随水,故坎离交媾。而金木不得以间隔,故龙交乎虎,虎交乎龙,遂曰龙西虎东。大抵金丹专以坎金为主,复终之以含元虚危,播精于子。)

右第七十七章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述。雄不独处,雌不孤居。玄武龟蛇,蟠蚪72相扶。以明牝牡,竟当相须。假使二女共室,颜色甚妹。令苏秦通言,张仪结媒。发辩利舌,奋舒美辞。推心调谐,合为夫妻。弊发腐齿,终不相知。若药物非种,名类不同。分剂参差,失其纪纲。虽黄帝临炉,太一执火,八公捣炼,淮南调合,立宇崇坛,玉为阶陛,麟脯凤腊,托籍73长跪,祷祝神祇,请哀诸鬼,沐浴斋戒,冀有所望,亦犹和胶补釜,以74涂疮,去冷加水,除热用汤,飞龟舞蛇,愈见乖张。

(自开辟以来,有天地而后有阴阳,有男女而后有夫妇,有日月而后有魂魄,有心肾而后有气液,要在上下相交,雌雄相媾,而后有生生不穷之理,岂孤立所能独存哉?)

周易参同契注卷中

1.“须”,《发挥》本作“偕”。

2.“径”原作“(亻巠)”,据《发挥》本改。后文相同处径改不注。

3.“周”,《发挥》本作“用”。

4.“出令”,《发挥》本“出”字作“施”。

5.“俟时”,《发挥》本“俟”字作“待”。

6.“卦月”,《发挥》本“月”字作“日”。

7.“余六十卦”,《发挥》本作“六十卦用”。

8.“立义”,《发挥》本“立”字作“在”。

9.“逆之者凶,顺之者吉”,此处《发挥》本缺此二句。

10.“霜雪”,《发挥》本“霜”字作“霰”。

11.“蝗虫涌沸,群异旁出。天见其怪,山崩地裂”,此四句《发挥》本作“蝗虫涌沸,山崩地裂。天见其怪,君异旁出”。

12.“屈伸反复”,《发挥》本作“诎信反复”。

13.“神明”,《发挥》本明”字作“灵”。

14.“蒙”,《发挥》本作“象”。

15.“止进”,《发挥》本作“进止”。

16.“逾”,《发挥》本作“逾”。

17.“璇玑”,《发挥》本作“璇玑”。

18.“可”,《发挥》本作“以”。

19.“正光”,《发挥》本“正”字作“生”。

20.“已”,《发挥》本作“以”。

21.“纪序”,《发挥》本“序”字作“绪”。

22.“去世”,《发挥》本作“世去”。

23.“没阳”,《发挥》本作“毁伤”。

24.“任畜”,《发挥》本“畜”字作“蓄”。

25.“牙蘗”,《发挥》本“牙”字作“芽”。

26.“渺”,《发挥》本作“眇”。

27.“元”,《发挥》本作“原”。

28.“千载”,《发挥》本“载”字作“秋”。

29.“云布”,《发挥》本“云”字作“流”。

30.“筑垣”,《发挥》本作“恒为”。

31.“则水定火,五行之初”,《发挥》本作“拘则水定,水五行初”。

32.“之”,《发挥》本作“无”。

33.“右第六十三章”,《发挥》本把此章文字置于底本“第六十一章”之后。

34.“相符”,《发挥》本“符”字作“扶”。

35.“俱”,《发挥》本作“具”。

36.“若铅”,《发挥》本“铅”字作“饴”。

37.“玄且远”,《发挥》本作“至悬远”。

38.“视听”,《发挥》本“听”字作“览”。

39.“营卫”,《发挥》本“营”字作“荣”。

40.“以不”,《发挥》本作“不以”。

41.“无念”,《发挥》本作“念念”。

42.“难以”,《发挥》本作“騐自”。

43.“浸”,《发挥》本作“寝”。

44.“排却”《发挥》本“排”字作“辟”。

45.“怫佛被容中”,《发挥》本作“弗弗被谷中”。

46.“耘”,《发挥》本作“芸”。后文同。

47.“无见”,《发挥》本“无”字作“不”。

48.“事约”,《发挥》本“事”字作“至”。

49.“不繁”,《发挥》本“繁”字作“烦”。

50.“先唱”,《发挥》本“唱”字作“倡”。

51.“拘蓄”,《发挥》本“蓄”字作“畜”。

52.“与一”,《发挥》本“与”字作“为”。

53.“金丹”,原作“金月”,据其文义改。

54.“贪便”,《发挥》本“便”字作“并”。

55.“遂相衔礁,咀嚼相吞”,此两句《发挥》本是放在前第六十七章“慈母育养,孝子报恩”句后。

56.“狗”,《发挥》本作“犬”。

57.“其功”,《发挥》本“功”字作“性”。

58.“家室”,《发挥》本“室”字作“产”。

59.“得为”,《发挥》本“为”字作“成”。

60.“俛仰”,《发挥》本“俛”字作“俯”。

61.“背元”,《发挥》本“元”字作“原”。

62.“之精”,《发挥》本“精”字作“道”。

63.“也”,《发挥》本作“者”。

64.“元初”,《发挥》本“元”字作“之”。

65.“月受日化”,《发挥》本作“日改月化”。

66.“相倾”,《发挥》本“倾”字作“包”。

67.“灾生”,《发挥》本作“生灾”。

68.“淫度”,《发挥》本“淫”字作“溢”。

69.“肾黑为子,脾黄为祖”,《发挥》本作“心赤为女,脾黄为祖,肾黑为子”。

70.“伏杀”,《发挥》本作“杀伏”。

71.“榆落”,《发挥》本“落”字作“死”。

72.“蟠蚪”,《发挥》本“蚪”字作“虬”。

73.“托籍”,《发挥》本斗托”字作“把”。

74.“以”,《发挥》本“”字作“硇”。

周易参同契注卷下无名氏注

惟昔圣贤,怀玄抱真。服炼九鼎,化迹隐沦。含精养神,通德三光。津液腠理,筋骨致坚1。众邪辟除,正气常存。累积长久,变形2而仙。忧悯后生,好道之伦。随傍风采,指画古文。著为图籍,开示后昆。露见枝条,隐藏本根。托号诸石,复冒3众文。学者得之,韫椟终身。子继父业,孙踵祖先。传世迷惑,竟无见闻。遂使宦者不仕,农夫失耘,商人弃货,志士家贫。吾甚伤之,定录此文。字约易思,事省不繁。披列其条,核实可观。分两有数,因而相循。故为乱辞,孔窍其门。智者审思,用意参焉。

(昔圣贤服炼九鼎,含精养神,与三光合其德,故能津液充于腠理之间,使筋骨坚致,正气常存而为仙矣。但文籍之著以示后人,托号诸石,其义颇深,隐而难明,故后学终无所见,不得其门而入。今魏公著此,使知铅汞之分两有数,火候之相循不乱,学者更宜审思焉。)

右第七十九章

法象莫大乎天地兮,玄沟数万里。河鼓临星纪兮,人民皆惊骇。晷影4妄前却兮,九年被凶咎。皇上览视之兮,王者退自改。关楗有低昂兮,害气5逐6奔走。江淮之7枯竭兮,水流注于海。天地之雌雄兮,徘徊子与午。寅申阴阳祖兮,出入复终始8。循斗而招摇兮,执衡定元纪。

(天地之间有玄沟者,乃黄河之水天上来,经流于北方者也。在人则北方河车,实似之河鼓之星在河边也。在人则坎男也。星纪,北斗之分野也。在人则自北方河车,而直上以达泥丸之比也。人民,譬则一身之内也。在人欲飞金晶,则必震动于内,故曰惊骇。至如晷影前却者,谓坎为月,坎中之阳则为月之晷影。前却者,却之而不使前。谓妄,泄也,如水之妄行。故尧有九年之水,而凶咎是作。皇上,即上清真人。知其不可,故王者当退而改过。王者,心神也。关闭之道,不可不谨。其或有低昂而不定,则邪气得乘而害之矣。江淮者,南方之水道也。在人则为离中之阴,自玉池而出之比也。其所以枯竭者,则其水流注于海,而不知荫注之道也。夫天地之一雌一雄,不出乎子坎午离之徘徊而飞翔也。寅者,火之所由生,亦火之所聚,乃《易》所谓艮之成终而成始者也。申者,水之所由生,亦水之所聚,乃《易》所谓致役乎坤,又曰坤作成物者也。其可不循斗之所指,以定其用哉。)

右第八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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