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卦,应一年三百六十日。干一卦六爻,一爻三十六数,六爻二百一十六,即三十六卦之爻数也。坤分得二十四卦,凑干成六十四卦。一爻二十四,六爻百四十四,即坤二十四卦之爻数。坤与干,共成三百六十。
○天数用七。
天数十,七为用,三为交。地数十二,八为用,四为交。干本得一爻,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今加六作七,则二百五十二,是为寅开戌闭之数。坤本一爻,二十四得百四十有四。取一分以奉干,止用三六一百八,即亥子丑三时也。一日一月一年,数皆行乎地下,而不为人之用也。或十分用七,从天之用,主十干而言也。或十二分用七用八用九,从地之用,主十二辰而言也。用七则二百一十为用,百五十为交。用八则二百四十为用,百二十为交。用九则二百七十为用,九十为交。故曰:日数从天,辰数从地。
○数有盈虚,生于二至之中。
由辰之二千一百为阳极,气之余分也。阳嬴六日,每月之中气是也。六则十二,阳进十二日为一百二十。又辰之二千一百六十为阴极,朔之虚分也。阴缩六日,每月之朔虚是也。六则十二,阴退十二日为一百二十,共二百四十。偶十二而二十四,大运正数六十日得一分,闰数以六日得一分。分布于二十四气,中盈朔虚各十二而有二十四,运析一于四也。昼夜分用,故用二百五十二。
○又曰:数有体用。体数生物属地,用数运行属天。
体数三百八十四,具六十卦。爻数三百八十四,以四为体,则三百六十爻为用。盖六十四卦,存乾坤坎离四卦。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气,则以三百六十爻为一年之用。存九十爻为体,十五卦则二百七十爻为天地用数,即寅开戌闭之数也。存一百爻为体,十八卦则二百五十二爻为地上用数,即寅至酉加闰之月也。去亥子丑三宫之卦不用,一百八日,体中有用,用中有体。存太极之体,余为天之用。存天之体,余为地之用。存地之体,余为人之用。实用之数,二百六十四,是为律吕人物之用数。二百五十六者,为坎离生物之数,于地体二百五十二上加四为六,二百五十六日有三千七十二时,皆为生物之时。物生乎阳,独取阳策为用。干阳三十六,兑离巽共八十四。坤十二,震坎艮共六十。凡八位阳爻,总一百九十二,并本生四数六十四,为二百五十六也。又曰:六十四卦去初上爻不用,而用中爻四位,亦得二百五十六。用四位者,四地体也。坎四阴,离四阳,故生物必以四也。乾坤定位于上下,坎离交媾乎其中。为生物之主,孕其精神。去初上不用而用中爻者,以天地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日中生物故也。使离不存,四阳无以受坤阴。坎不存,四阴无以纳干阳。故各去四以立体。去四者,常存而不用,而用二百五十六也。初者,地之气,命之根。《先天图》内三十二阳三十二阴不变者,初不用也。上者,天之神性之原。是以八纯卦五世而游魂以为天,《易》上不动也。
○邵子曰:《易》有变数,卦有变象。
天数函三,重三则六,三三为九,九九八十一,阳数之极也。极则阳变为阴。地二重四则八,八八六十四,阴数之极也。极则阴变为阳。有卦变者,一变三,干变震坎艮,坤变巽离兑也。一变八,干自夬至泰,坤自剥至否也。外三男三女之卦,一同有变卦者,以揲蓍得之。得二老九六之变,则为干为坤。得二少七八之不变,则为震坎艮为巽离兑也。有爻变者,如坤一爻变复至六爻,尽变则干之类。又以一阳互升为变者,则为复师谦豫比剥也。又有二阳爻变者,十有五卦,皆自临来。三阳爻变者,十卦皆自泰来。干一爻变姤至六爻,尽变则坤。又以一阴互变而生者,则姤复履小畜大有也。又阴二爻变者,十有五卦皆自遁来。三阴爻变者十卦,皆自否来。此以爻变卦变言也。八卦之变,八而八之极于六十四。六十四卦之变,六十四而六十四之极于四千九十六卦。以卦画推之,此十二画卦也。累至二十四画,则一千六百七十七万七千二百一十六卦。又《先天图》一变得二卦,二变得四卦,三变得八卦,四变得十六卦,五变得三十二卦,六变而六十四卦备。
○先天方圆二图,一一相应。故邵子曰:变于内者应乎外,变于外者应乎内。变于下者应乎上,变于上者应乎下。
巽离兑以二十八阳,应坎艮震之二十八阴。坎艮震之二十阳,应巽离兑之二十阴。干兑巽坎为上,则离震艮坤为下。干兑离震为内,则巽坎艮坤为外。阳消阴长,每卦相效,未有变而不应者。变者,从天。天左行而日移一度应者,法日,日右行而天应一度。皆左右相应也。日纪于星,干离也;月会于辰,兑震也;火生于土,坤坎也;火潜于石,艮巽也;皆上下相应也。飞者栖木,离艮也;走者依草,震坤也;心肺相联,干巽也;肝胆相属,兑坎也;皆内外相应也。所以《易》之六爻,初与四应,二与五应,三与六应,常相反对也。天地相函,牝牡相召。天阳地阴,天律地吕。天声倡地,以干兑离震居西北,倡地之五六七八一十六卦于东南。又交西南否遁讼姤十六卦,是为暑寒昼夜变,走飞草木之性情形体。得动数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30四变。凡动物之成败美恶,莫不由是。以地音和天,以坤艮坎巽居东南和天之一二三四一十六卦于西北。又交东北泰临夷复等十六卦,是为雨风露雷变性情形体之走飞草木。得植数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31四变。凡植物之荣枯华实,莫不由是。西南之卦,自左而右以观动物32。动物之命在首,附天以阳生乎下。在下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上者,命在上也。故人首在上,而鸟兽皆横生。东北之卦,自上而下以观植物。植物之命在根,附地以阴生乎上。在上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下者,命在下也。故人肾在下,而草木皆倒生。然后配以音声之卦,则日月星辰之声,天卦百十二也。水火土石之音,地卦百五十二也。
○又曰:天地十六变,共六百七十二分消长。
天左八变,自子至巳为昼,三百三十六为数之长。地右八变,自午至亥为夜,三百三十六33为数之消。共二八一十六变,天统乎体,八变而终于十六。以干为主,自夬而行,两卦当一变,同人当八变,姤当十六变。天地各分八变,各得数三百三十六者,五十六卦之爻数也。八八六十四卦,除去乾坤坎离大小过中孚颐,二十四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阳之数嬴六日。右六阴月一百八十日卦,去坤坎大小过二十四爻。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阴之数缩六日也。共去二十四,所以有三百三十六,合为六百七十二分消长也。又为七六五四之变。
○八卦生数,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蔡氏曰:阳之生阴,二而六之为十二。阴之生阳,三而十之为三十。是干始一而兑为十二,离则十二而三十为三百六十,震则十二而为四千三百二十。自巽而坤,皆奇偶之生数,厘之于二十四卦,以所生之数而相乘,知其总数也。兑之震,则为十五万五千五百二十之数。愚尝攷之矣。阳一为奇,阴二为偶。是以一元之数起于干,为起数之端,犹一岁包年月日时而为之也。干之后有兑。兑为月,其数二。衍之为十二,一岁有十二月也。兑之后有离。离为日,其数三。衍之为三百六十,一岁有三百六十日也。离之后有震。震为时,其数四。衍之为四千三百二十,一岁有四千三百二十时也。此一二三四,为天地生物之始数,阳之所以先一阴也。震四之后,继以巽五。阴元之气,莫先于此。是为巽元之年数,衍之为十二万九千六百,为起数之端。坎六继之,是为巽元之月数。衍之为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月。艮七又继之,是为巽元之日数,衍之为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日。若夫巽之时数,则居之坤八焉。又衍之而得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时。此五六七八,又天地成物之终数,阴之所以承乎阳也。由是重而衍之,以至于八,则干之世数四千三百二十,衍之为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兑之世数五万一千八百四十,衍之为六十七万一千八百四十六万四千。循序而推,皆可槩见。大抵干兑离震之数,包巽坎艮坤在其中。自子至巳上六辰皆属干,谓之先天。自午至亥下六辰皆属坤,谓之后天。后天皆效先天而为之也。故曰:成象之谓干,效法之谓坤,可举隅而知之也。
○十二与三十互用。
岁月十二,即岁之一而十二之。岁日三百六十,即十二而三十之。岁时四千三百二十,即三百六十而十二之。世岁三34十,即岁之一而三十之。世月三百六十,即世数而三十35之。世日万八百,即世日而三十之。世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即世日36而十二之。
○十二辰十二次,其数即三四二六。两其十二,而三八四六。
阴数二衍为十二,十二支十二时十二月十二世十二卦。坤有十二画,人有十二物,所以地数起于十二。十二辰者,辰数月数也。自子至巳为阳,自午至亥为阴。二六也,以生成而分。自子至戌为阳,自丑至亥为阴,亦二六也。以奇偶分二六,十二阴阳各半,析一为二,分其十二也。四三十二者,四时各三析二为四,又分其二六也。二十四者,气数十二月也。八节者,一节而三气。四时者,一时而六气者。先天一宫八卦之爻,各止四十八者,分四方立体应乎四行也。中虚十二为土,以应四方。在甲子则存十二,在蓍则卦一,在坤则余十二阳,在干则余十二阴。四十八者,十二也。去十二而用三十六为老阳。自寅至戌,三用而一不用,二十四者,去四六而用四六为老阴。自卯至申去六用六各半也。二十八者,去四五用四七。三十二者,去四四用四八。或自寅中至戌中,或当自卯至酉用者,常多于不用为乾坤进退之间。此十二数,日分昼夜,月分朓朒。进十二日则阳嬴,退十二日则阴缩。嬴则气之余分六为百二十,缩则气之虚分六亦百二十。进退六日,进退六十日,亦偶之而二十四,故用二百四十二、二百五十二、二百六十四。一年六十甲子,小则六时,大则六日。又大用六十年,皆十二也。故曰:六甲而天道穷,月三十日用中也。中间半日,为日月之合。除闰亦合一宫之数,只是无人曾说来。
○干用九,坤用六。乾坤进退于七八九六之中。
体四用六,乾坤包乎体用。故三十六以四变则四九,以六变则六六。二十四以四变则四六,以六变则六四。若二十八与三十二,以四变而已,不能以六变也。自用言之,四六二十四,极阴也。进六为三十而阳中,又进六为三十六而阳极。六六三十六,极阳也。退六为三十而阴中,又退六为二十四而阴极。自体言之,六四二十四,极阴也。进四为二十八,又进四为三十二,又进四为三十六而阳老。九四三十六,极阳也。退四三十二,又退四二十八,又退四二十四而阴老矣。惟乾坤进退,独能会于七八九六之中。为阴阳二老而加用也。六子不能以六变,故不言用。阳生阴中,自六进至九,而老阴生阳中。自九退至六,而老二老之变,皆不离乎四象。故以四而加于九八七六之上,得其体数之四矣。又于体中而推其用焉,则曰三十六也,三十二也,二十八也,二十四也。《易》有六十四卦,六十以应六甲,四卦以应四时。二老二少,虽各有攸司,然阴终不可以先乎阳。干本六阳数,又能兼坤半以为九。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此老阳之数,所以始于三而极于九。而老阴二少之数,皆其中之节目云尔。故曰:以一气之体统言,则谓之干而无不包者此也。
○大《易》两其十八以分经,共成三十六。
文王序之,孔子翼之,示人至矣。自汉以来,未有能言之者。
○经世两其二六以分运,共成三百六十数。大小二运,六进六退,年月日37时上见之。
○张观物曰:数法十有二,本于阴阳气数而分。
三百八十四,体数也。三百六十,用数也。十用七,十二用八,交数也。阳嬴六,阴缩六,余数也。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十,奇偶之数也。长数者,长小为大,复至干也。分数者,分大为小,姤至坤也。又分干一爻,降为六卦。大有小畜履同人38姤者,干之象也。因数者,二因十二而常终于二,三因三进于三十而常终于六。39析数者,析一而二,二而四,四四而十六也。除数者,消数也。乘数者,长数也。如以阴乘阳,阳乘阴,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为一元之类是也。
○又曰:卦有由用之体,即体之用。
由用之体者,由一阴一阳为二阴二阳,二阴二阳为四阴四阳。四而八,合之则十二阴十二阳。《先天图》外八卦由八而下,八阳间八阴,八而十六。十六阴间十六阳,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阴间三十二阳,三十二而六十四。一百九十二阳八十阴,一百九十二阴八十阳。合而论之,则内宫之左六十四阳三十二阴,右亦六十四阴三十二阳。上宫左右,则各有四十八阳四十八阴也。即体而之用,由六十四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十六,十六而八,八而四,四而二,二而一。一者,太极也。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分也。
○邵子曰:天地之体数四,用者三,不用者一。
○又曰:天四变含地四变。
天地各有四卦,八者四而已。天圆以用为主,体则统乎地。地方以体为主,用则从乎天。天裁四为三,以三为用。地析一为四,以四为体。自寅至戌,三用一不用者,老阳四九也。自卯至申,半用半不用者,老阴四六也。四四一十六位,形有四方,气有四时,天有四象。变为寒暑昼夜,含地四象,化为雨风露雷,天足以包地也。天重三则六,六从一起。并本则七,去本则六。故阳常存一以主进,进之为三十六。地二用十二,十二从四起。并本则十六,去本则十二。故阴40常晦一以主退,退41十二月消十二日也。是故天之大极42从地而右转,地之元气从天而左行。
○又曰:三即三十,二即二六。
举一岁阴阳之气数言之也。一岁四时,一时三月,一月三旬。从天用干,则五日一候,三五一十五日为一气。从地用支,则六日一分,三四一十二时为一日。大则一年,统三百六十日,自三十日而分。小则一月,统三百六十时,自三十分而积。日一变三十,一会三十运,一世三十年。三十个十二时为一月,十二个三十日为一岁,三十个十二月为一世,十二个三十岁为一运,三十个十二世为一会,十二个三十运为一元。
○又曰:天六变生三百六十,此运行之数也。一变生六,再变生十二,三变而十八,四变而二十四,五变而三43十,六变而三十六。于是进而为三百六十。
天运行之数,以一为本。以一用六,无藉乎地。一变六十,六变三百六十,此以天地而言也。五生六者,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以五乘六,五六三十44也。除四正卦外,一年卦有六十,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周六十甲子,亦六六三百六十日也。一变生六,去一则五,五以一为本。二变生十二,去二则十,十以二为本。以至三变四变五变六变,皆去其三四五六,以存其本,而得十五45、二十、二十五、三十之数也。故曰:五六生三46十。三十卦,当天之六变,而得一百八十。《先天图》左右皆然,各有五变,而生三十二阳三十二阴。五六递交,奇偶相配,此五六所以为天地之中数。四时运行,无往而不与之合。以十二支数卦,以六日一变。以十干数候,以五日一变。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生焉。以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元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
○又曰:地四变而生三十六,生物之数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于是进而为二百五十六。
地生物之数,以四为本,以二用十。二析一为四,析四为十六,析十六为六十四,析六十四为二百五十六,此地之四变也。十六者,地之四。一变为四者,地之一。四生八者,一四生二四,并之则为三四一十二。八生十二者,二四生三四,并之则为五四二十。十二生十六者,三四生四四,并之则为四七二十八。十六生二十者,四四生五四,并之则为四九三十六。地用四变而极于九,所以生物。六六而数之,天所以运行。四九而数之,地所以生物。一期自草木萌动,至于地始冻而物不生,二百五十六日而已。
○卦体八八,卦用六六。爻体三百八十四,爻用二百一十六。
卦用三十六,爻用二百一十六,合之即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爻,天也。六为天之用。卦,地也。八为地之体,所以用乎地上,皆一阳之气,阳包乎阴也。天有六气,三阳三阴。一气而六旬,三十六者旬数也。六子皆三十六,一年三百六十日。六阳为十二,六变为三十六阳。六阴为十二,六变为三十六阴。四九三十六。四九者,九之体。六六者,六之用。阳六又兼阴六之半,是以为九。坤用四六,两其十二。干用四九,三其十二。是以兼阴六之半。故曰:体有八而用有六,卦有八而爻用六。
○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三阳三阴,各半也。
三六一十八,即一百八也。两其十八,即二百一十六。干四九,坤四六,干克其余分,故坤退一六以奉干。干得七六,坤得三六。而已用卦之策,干尽包之,阴已无有。是以三阳三阴,分干之二百一十六。一日十二时,一年十二月。自寅至午一百八,自午至戌47一百八。阳中三阴,阴中三阳,皆为昼为开物之时。其余百四十四,虽属之坤,寅之末一十八,戌之初一十八,共三十六分,犹为阳之余分所克。为春夏秋生物之时,以助干之施化。三用而一不用也。故曰:阳以阴为基。
○《易》之生数,一十二万九千六百。总于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长之大数。衍三十年之辰数,即其数也。
以时之阴阳,进退消长。积为一年推之,岁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尔。甲子甲午为一世,首数有十,生成各半。元会运世年,天之生数五。日月时分秒,地之成数五。故经世之数止于年大,而小之数极于秒。以一元推之,秒则一月,分则一年,辰则一世,日则一运,月则一会,元则一年。干宫一位八卦,自元至辰,宗于天之一元。天地大数也。外七位每位八卦,亦自元至辰,各有其元者。人物小数也。天之八数,同起甲子。造化初也。经世甲子,指一元之年数尔。日甲月子,星甲辰子。从之者,月为会,星为运,辰为世。是月与星辰,皆得一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得泰之五,亿数则尽。干一位八卦之数,又变三十,得兑位履卦百七十七。亿则一辰三十分之数也。每月日时阴阳,皆有消长。一日成二日,一时成二时。以分藏秒,以秒藏时,时藏月,月藏日,日藏年。愈细愈大,愈大愈细,鬼神不能窥矣。分秒之数何如?一时三十分,计三百六十秒,卦当大有。一日十二时三百六十分,计四千三百二十秒,卦大壮。一月三百六十时一万八百分,计十二万九千48六百秒,卦小畜。一年四千三百二十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计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秒,需卦。一世三十年一十二万九千六百时三百八十八万八千分,计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秒,大畜卦。一运十二世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时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分,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秒,泰卦。一会三十运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时十三亿九千九百六十八万分,计一百六十七亿九千九百十六万秒,履卦。一元十二会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时一百六十七亿九千九百一十六万分,计二千一十五亿五千三百九十二万秒,兑卦。十二万九千六百为元,一元之年,一会之月,一运之日,一世之辰,皆有一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
○六十甲子,周流先天方圆二图之内。
圆图为天,去四正卦二十四爻,当三百六十日,行乎十干十二支。十干以应天之十日,十二支以应地之十二月十二时。所谓五日一候,十日一甲,十五日一气,三十日一月。甲戊以阳变,己癸以阴变,五以变也。午亥以阴变,子巳以阳变,六以变也。一年甲子十之六,一月三甲而六其五,一年三十六甲而三百六十运,周以天之五而生七十二也。一月两子兼半而五其六,一年三其十子而亦三百六十运,周以地之六而亦成七十二也。图之左,一十五子。一子两变,共三十变。三六一百八十。右亦然,亦三百六十也。三十分为时,三百六十为时之秒,四千三百为日之积。又以月为年,两日半三十时为一月。时之三十分,一分为一日,每分十二秒,一秒为一时。缩年为月,缩月为日,缩日为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亦自一时之分秒而积之尔。微而分之,至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秒而止。细之又细,所以能研物理而穷事情。高入苍天,低入黄泉,大含49元气,细入无伦。子云亦尝推见此矣。今以圆图转之,以见皇帝王伯之铺舒,古往今来之治乱,四时万化之运行,日月星辰之流转。乾坤主之,所以明天之数也。方圆为地,四以为体。四四以数,至四九而转十六事以明,至二百五十六位而分。天声倡于上而六律鸣,地音和于下而六吕应,走飞草木皆应其数。坎离主之运,四阴四阳以生物于地也。先天之学,图由中起。大关造化,皆自然之妙也。宜邵子玩心神明,而终日不离乎此。
○程子曰:《易》逆数也。要测知未萌事若已往,何用筹筭。然数者,理也。理有必然,如五世三世。希不失之类,数莫逃乎理也。
秦汉以来,舍理言数,入于谶纬久矣。到康节说数方及理,参天地之运。颓乎其顺,浩然其归。如曰:画前元有子后无移。数如此,理亦如此。愚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理为主,数亦在其中。夫子虽不言命,而曰河不出《图》吾已矣。夫数不明,则理亦晦。故邵子曰:学不际天人,不足谓之学。君子当造其极可也。愚谓:天下之数出于理,违理则入于术。
○朱子曰:康节之学,虽作用不同,而其实则伏羲所画之卦也。
吕国史中曰:体天地之撰者,至于《易》而止。天奇地偶之画,阳九阴六之数,四千九十六卦之变,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策,有加乎此哉。故其日月星辰水火土石,尽天地之体用。以寒暑昼夜雨风露雷,尽天地之变化。以性情形体走飞草木,尽万物之感应。以元会运世岁月日辰,尽天地之终始。以皇帝王伯《易》、《诗》、《书》、《春秋》,尽圣贤之事业。秦汉以来,一人而已。
○数学枢要。
天一地二。天奇一一,地偶二二。天无十,地无一。一三五三天50,故干用九。二四两地,坤用六。一者,天圆之体。四者,地方之体。天圆径一围三,积之而八,应八方四维。地方起四积十二,每一用三。故四方分十二次,四时分十二月。天一而二,阴阳并行。地二而四,阴阳分两。天圆起一而积八,地方起四而积十二。圆数奇,故天数一而用六。方数偶,故地数二而用十二。天变方为圆,常存其一。地分二为四,常执其方。阳主进,故天并一而为七。阴主退,故地去四而为十二。圆者起一积六,方者分一为四。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一则三,三变九,九去三则六。用数成于三而极于六。方者展圆以为体,一变三并四,四变十二并十六。体数成于四极于十六。天主用,故藏一于四十九之中。五十蓍中藏一者,数中本有。地主体,故显四于六十之外。六十卦外去四者,数内本无。日一变三十,月一变十二。日一年盈六日,月一年缩六日。日一年三百六十六日,月一年三百五十四日。天起于一,地成于四。干一画包坤二画为三,干三51画包坤六画为九。干一爻三十六阳,坤一爻二十四阴,共六十。干一爻,六六三十六,六进一为七,六爻得二百五十二。坤一爻,四六二十四,四退为三,得三六一52百八。坤于干,百中取三,三百六十中取一百八。地之用在天,故藏一于始。天之体在地,故隐四于终。主天一而言,阳进阴退。主地二而言,阴阳互为进退。天三地四,天一三五为九,五四为九。地一二三为六,二四为六。天之用,用三百六十。地之体,具三百八十四。天圆以用为主,体则托乎地。地方以体为主,用则从乎天。天三三为九,地三二为六。天重三则六,地重四则八。天生数一二三四,地成数六七八九。天六六三十六,地四六二十四。天分其三,故日有三十,进为三百六十日。地起于二,故月有十二,分为二十四气。天用数三而极于六,地体数四而极于十六。天三地两,天七地三。天有三辰,地有四行。先天四维,震艮兑巽。后天四维,乾坤艮巽。天三地两,天地本用之数。三而两,两而三,乾坤通用之数。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余则皆潜。南极入地下三十六度,余则皆见。卦用六爻者,三百八十四爻。周四位者,二百五十六。二男以二十八阳生干父之三十六阳,三女以二十八阴生坤母之三十六阴。坤母以十二阳生三男各二十阳,干父以十二阴生三女各二十阴。坤中藏十二阳,至干成三十六阳。干中藏十二阴,至坤成三十六阴。干三百六十,三分用二为开物数。坤四六二十四,去一存三为闭物数。天必有地三而两,地必有天两而三。干包坤偶为三,坤分阳数为六。干三十六卦为奇,坤二十四卦为偶。阴二而缺,阳全则三。干中藏三十六阳,坤中藏三十六阴。干三十六阳主进,进之为三百六十。坤十二阴主消,一年十二月消十二日。阳得三用进,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卦分入体变,八八六十四,四千九百二十卦。三十六为天之用卦,六十四应地之体。《先天图》左为天,三百三十六分长。(震离兑干为长,巽坎艮坤为消。)图右为地,三百三十二分消。(巽艮坎坤为长,震离兑干为消。)天多于地,圣人扶阳为奇数,故天三地两。地多于天,太极肇判为初数,故阳一阴二,天五地六,天五地十,天六地四,天四地六。六者,天之用。十二者,地之用。天之变,六气以六变。地之变,四体以四分。天数二十五,合为五十,应蓍数。地数三十,合为六十,应卦数。天六用数属阳,地八体数属阴。天六变,六六三十六旬。地四变,四四一十六位。天数六,每爻三十六。中分为两,则三六而十八变。五六而三十日,六六而三百六十。地数二,每爻二十四。中分为两,则二六而四之四十八爻,六之七十二候,六十53而六之,亦得三百六十。天以六而藏诸用,地以八而显诸仁。天有六变,有三则有六。自六至于三十六,天之六变。地有四维,有二则有四。自四至于二百五十六,地之六变。天得兼地,故用六变。一变六十,六变而三百六十。地不得兼天,故用四变。一变四,二变十六,三变六十四,四变二百五十六。六为用数属阳,八为体数属阴。六六者,为三十六卦之用。八八者,为六十四卦之体。地从天而用五,天从地而用六。干兑当春,有五十六阳四十阴。坎艮当秋,故反之。干巽当夏,有六十四阳三十二阴。坤艮当冬,故反之。震坎艮六阳十二阴,巽离兑六阴十二阳。干主嬴,一年三百六十日足。坤主虚,以其缩六日而全不用。天数二十五,合为五十,进为一百。地数三十,合为六十,进为百二十。干得二百五十二,即三十六卦之用数。坤得一百八,即二十四卦之交数。五十蓍中去一,一散为四十九之用。用中有体,六十卦外存四,四为六十卦之体。体中有用,天七地八。天用七,地体八。卦以六六者,用也,属乎爻之阳,变为八。八者,体也,属乎卦之阴,开物于干用。八月闭物,于坤用三分。天九地十。天五四为九,三三为九,九九八十一,四九三十六。子至巳,六至九。午至亥,九至六。干数九而天用六,九由六长。坤数六而地体四,六自四生。干用九,三其八而九之,二百一十六。两其八而九之,亦得坤之百四十有四54。
坤用六,两其十二而六之,百四十四。三其十二而六之,亦得干之二百一十六。天究于九55,地尽于十。九十者,天地之终始也。八卦之数,三十六。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交数皆九。言十者,九之偶尔。阳极于九,阴终于十。天之十者,一而二,二五为十。地之十者,二而四,二八为十。五十以一为本,四十九为用。六十四以四为本,六十为用。
天原发微卷之十六竟
1.“于”,原作“又”,据《四库全书》本改。
2.“予”,原作“子”,据《四库全书》本改。
3.《四库全书》本无“变”字。
4.“阳善”,《四库全书》本作“本然”。
5.“大”,《四库全书》本作“太”;“精”,《四库全书》本作“之情”。
6.此句《四库全书》本作“取竹于嶰谷,制十二篇”。
7.此句《四库全书》本作“以听凤凰之鸣”。
8.此句《四库全书》本作“其雄鸣六”。
9.此句《四库全书》本作“《春秋》元命苞称”。
10.此句《四库全书》本作“自开辟至鲁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岁”。
11.此句《四库全书》本作“凡二百二十六万七千年”。
12.《四库全书》本无此句。
13.“者”,《四库全书》本作“除”。
14.“而”,原作“为”,据《四库全书》本改。
15.原衍“之”字。
16.“刃”,原作“君”,据《四库全书》本改。
17.“尝”,原作“有”,据《四库全书》本改。
18.“闲”,《四库全书》本作“闭”。
19.“范”,原作“心”,据《四库全书》本改。
20.“始”,原作“坤”,据《四库全书》本改。
21.“偶”,原作“为”,据《四库全书》本改。
22.“者”,原作“数”,据《四库全书》本改。
23.“象”,原作“后”,据《四库全书》本改。
24.“牵”,原作“事”,据《四库全书》本改。
25.“千”,原作“十”,据《四库全书》本改。
26.“太”,原作“大”,据《四库全书》本改。
27.“大”,原作“天”,据《四库全书》本改。
28.“八”,《四库全书》本作“百”。
29.“十”,原作“六”,据《四库全书》本改。
30.31.“合”,《四库全书》本均作“含”。
32.原脱“物”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33.“三十六”,原作“二十六”,据《四库全书》本改。
34.“三”,原作“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35.“三十”,《四库全书》本作“二十”。
36.原脱“日”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37.“日”,原作“百”,据《四库全书》本改
38.原脱“人”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39.“三因三”,原作“三因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40..原脱“阴”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41.原脱“退”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42.“大极”,《四库全书》本作“元气”。
43.“三”,原作“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44.“三十”,原作“十三”。
45.原脱“十五”二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46.“三”,原作“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47.“戌”,原作“上”,据《四库全书》本改。
48.“九千”,原作“九十”,据《四库全书》本改。
49.“含”,原作“舍”,据《四库全书》本改。
50.“三天”,《四库全书》本作“参天”。
51.原脱“三”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52.“一”,原作“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53.“六十”,原作“十六”,据《四库全书》本改。
54.“百四十有四”后,原衍“十有四”三字,据《四库全书》本删。
55.原脱“九”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天原发微】
天原发微卷之十七鲁斋鲍云龙景翔编著 虚谷方回万里校正
鬼神
《易》者天地鬼神之奥也。始言幽明死生,一句趱一句,说入鬼神上去。仲尼赞《易》以后,自颜曾思轲以下,至于周程张朱数君子而已降。是则聃竺二家,离了天地造化,又别作一样看。释以鬼怖人,令人皈向则不堕轮回。老以仙诱人,令人修炼则可长生。又降而世俗焉,则土木为像而庙之,巫觋啸呼而祝之。曰:如是而已,孰能探造化赜哉,吁可慨也,已上。蔡谢氏曰:鬼神是天地间妙用,须是将来做题目,入思议始得。
○《易·大传》曰: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
以者用《易》中阴阳之理而观察之也。天文属阳故明,地理属阴故幽。日月星辰明矣,亭毒寥邈又有幽焉。下入黄泉幽矣,发育呈露又有明焉。原始而来属阳,故曰生。反终而归属阴,故曰死。人生以百岁为准,存养得定,则虽老而阳亦壮。反之,则虽壮年亦衰。故阳为主,则阳去消阴,生意充满,屈者伸,枯者荣,光风齐月,融溢充匝1,并可以见神之情状。阴为主,则阴来消阳,生意揫缩,伸者屈,荣者枯,如缺月凄风,阳气消尽则死矣,又可以见鬼之情状。天地间,阳只管生,若无阴以死之,则有生无死,造化亦几乎息矣。故推幽明,可以知死生。推死生,可以知鬼神。一气万形,一息古今。通昼夜之道,而知天地造化,源源于是。非太极之英气,有以为之欤。呜呼!微哉。或问:《易》言天地日月四时,而终之以鬼神者,指二气之屈伸而言也。周子言天地人,而终之以死生者,指在人一气之聚散而言也。然则天地不可以死生言乎。曰:天地其形也,死生其气也。人受天地之气以生。阳魂属天,阴魄属地。死则魂气归于天,体魄降于地,依旧还大原里去2。故举人之死生,可以包天地之昼夜。而日月晦明,四时变化,鬼神屈伸,皆在其中矣。孰得以窥其际。
○程子曰:《易》说鬼神,便是造化。以春而原之,其必有冬。以冬为终,而反之其必有春。死生者,其与是类也。知生之道,即知死之道。知事人之道,即知事神之道。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一也。
朱子曰:鬼神自是难理会底。且就紧处做工夫,人生有多少道理。自禀五常之性以来,所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须一一理会生底道理,则死底道理皆可知。如事君事亲,事其所当。事尽诚敬之道,即移此心以事鬼神,则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须是得这道理无欠缺。到得那死时,乃是生理已尽,亦安于死而无愧。故张子曰:存吾顺事,殁吾宁也。儒者以理为不生不灭,释氏以神识为不生不灭。圣人不说死已,更说甚事。圣人只说既生之后,未死之前,须与他精细理会教是。六经载圣贤行事备矣,于死生之际无述焉,盖以为常事也。《记》与《鲁论》独载曾子寝疾时事为详,不过教学者以保身谨理而已。岂效浮屠不察于理,而以坐亡立脱为奇哉。胡明仲曰:人生物也,佛不言生而言死。人事可见也,佛不言显而言幽。横渠形溃反原,以为人得此气而生。死则复归大原去。盖人死则气散了。那大原里气,又别抽出来生人。
○又曰:天地是体,鬼神是用。
天地是举其全体而言,鬼神是举其中运动变化通上下而言。如雨风露雷草木,皆是以类而推。春夏是神,秋冬是鬼。昼是神,夜是鬼。午前是神,午后是鬼。息是神,消是鬼。生是神,死是鬼。鼻息呼是神,吸是鬼。语是神,默是鬼。伸是神,屈是鬼。气方来是神,反是鬼。日是神,月是鬼。初三后是神,十六后是鬼。天造是神,地化是鬼。草木方发生是神,凋落是鬼。人少壮是神,衰老是鬼。风雷鼓舞是神,收敛是鬼。风雨雷电初发时是神,风休雨过雷住电息是鬼。
○张子曰: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为太虚。循是出入,皆不得已而然也。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而有象,不失吾常。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生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朱子曰:性者,理而已矣,不可以聚散言。其聚而生,散而死者,气而已矣。所谓精神魂魄,有知有觉者,皆气之所为也。故聚则有,散则无。若理则初不为聚散而无有也。但有是理,则有是气。苟气聚乎此,则理亦命乎此矣,不得以冰沤比也。鬼神便是精神魂魄,气也,非性也。故祭祀之礼,以类而感,以类而应。若性则又岂有类之可言。然气之已散者,既散而无有矣。其根于理而日生者则固,浩然而无穷。故圣人之祭祀也,设主立尸𤋲萧灌鬯。或求之阴,或求之阳。无所不用,其极而止,曰庶或享之而已。其至诚恻怛精微恍惚之意,盖有所不容言者,非可以世俗粗浅知见执一而求也。岂曰一受其成形,则此性遂为吾有。虽死犹不灭,截然自为一物,藏乎寂然。一体之中,以俟夫人祭祝之,求而时出以飨之耶。必如此说,则其界限之广狭,安顿之处所,必有可言者。自开辟以来,积至于今,其重并积叠,计已无地之可容矣。是又安有此理邪。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炉。人物生生,无少休息。是乃所谓实然之理,不忧其断灭也。今乃以一片大虚寂目之,而反认人物已死之知觉,谓之实然之理,岂不误哉。又圣贤所谓归全安死者,亦曰无失其所。受于天之理,则可以无愧而死矣。非以为实有一物可奉,持而归之,然后吾之不断不灭者,得以宴然安处乎寂寞之中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是乃无所为而然者。与异端为生死事大,无常迅速,然后学者,正不可同日而语矣。
○程子曰:鬼神只是一个造化。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是也。
此说明有礼乐,幽有鬼神。朱子谓此对幽明而言也。若谓幽有鬼神,而明无鬼神,便是错认题目,不知鬼神之为何物,而溺于轮回因果之说也。岂知礼乐中有鬼神,鬼神中有礼乐。二者一尔,第不可不分界限而辨别尔。天地定位辨于履,礼也。然二气交感,其中未尝无乐。风雷鼓舞,乐也。然风休雨止,雷蛰霆息,各有序焉,其中未尝无礼。礼撙节人情,气之屈也。以和为贵,屈者又伸。乐动荡人情,气之神也。而合止有节,伸者又屈,幽明交通,屈伸相禅,无往而不与鬼神通。彼释氏则死杀看了,谓明则为人,幽则为鬼。岂知君子之所以谨独者,屋漏暗室,洋洋如在。礼以束其筋体,乐以养其性情。礼乐之在吾身,即鬼神之临乎其上。《易》注云:精气谓七八,言木火之神,生物东南。游魂谓九六,言金水之神!终物西北。老阴老阳,屈者为鬼。少阴少阳,伸者为神。 东南为明,西北为幽。非止谓天地黑暗中有鬼神,而明无之也。后世礼坏乐废,人心浮伪。失其序而不和,所以交于鬼神者,非其道也。不渎则谄,安有感格之理。
○张子曰:鬼神二气之良能也。
朱子曰:伊川说鬼神造化之迹固好,但只浑沦在这里,不如横渠说得分明,便见有个阴阳屈伸往来在。愚按:阴阳二字,未可言鬼神。阴之灵曰鬼,阳之灵曰神。良能便是其灵处,所以能屈伸变化也。又举张子物之初生,气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气日反而游散。至之谓神,以其申也。反之谓鬼,以其归也。又谓:人之初生,天地之气只管增添,在身上渐长渐大。至极盛了,又渐衰耗以至于散。然皆自然而然,非有使之然,故曰良能。
○邵子曰:阴者阳之影,鬼者人之影,月者日之影,情者性之影。
阳也,人也,日也,性也,皆阴鬼月情之主。所主既定,影自从之。子月一阳生,应得五月一阴生。自子至巳六阳全,自午至亥亦六阴全。天上一阳应地下一阴,水中一物应岸上一物,物物皆然。但阳常为主,而阴常为影,如牝牡然。一日有十二时,一年便有十二月。日初则月生明,望则光满,上下二弦生魄,至晦皆然。可以见鬼神之情状。性中有个仁义礼智之理,外面便影得个恻隐羞恶辞逊是非之情。出来一个形,便有一个影。人之魂为神,便影得个鬼之魄在其中。日至晦则月不光,人至老则神必聩。
○又曰:思虑未启,鬼神未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谁?人之为道,当至于鬼神不能窥处。善恶形于言发于行,人始得知之。但萌诸心发乎虑,鬼神已得而知之矣。
《中庸》曰:君子戒谨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此固君子谨独之学,上不愧于屋漏也。然谓之思虑未启,即喜怒哀乐未发之时,鬼神不得以窥其际矣。故曰:不由乎我,更由乎谁?盖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虽己所独知,人所不知,而鬼神已知之矣。是以君子慎独,不待著于言行。常若鬼神之临乎其上,不敢有一毫之妄念,动于中也。昔人弹琴,见螳螂捕蝉,而闻者以为有杀声。杀在心,而人闻其琴已知之,况于鬼神乎。君子于此,惟敬以直内而已。听于无声,视于无形,盖不待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始用其力也。邵又曰:人心之神,即天地之神。人之自欺其心,即所欺天也。可不戒哉。天地虚明,不用耳目,而无不见闻也。
○又曰:气形盛则魂魄盛,气形衰则魂魄亦从而衰。魂随气而变,魄随形而上。故形存则魄存,形化则魄散。耳目口鼻心脾胆肾之气全,谓之人。心之灵曰神,胆之灵曰魄,脾之灵曰魂,肾之灵曰精。心之灵发乎目曰视,肾之精发乎耳曰聪,脾之魂发乎鼻曰嗅,胆之魄发乎口曰言。八者备,然后谓之人。
此说人形体内3,研磨其魂魄以知。人之一身,具天地鬼神之理之灵而不自反。终日驰逐于外,至于皓首没世,而不自觉,亦可悲也。夫金木者,生成之始终,在人则精神魂魄。精为形而阴魄附,气为魂而阳神依。四者都相离不得,所以魂魄随气形而盛衰也。形变则阳魂离去,魄化则阴形朽腐。所以先王以灰灭为极刑,而于人之死也,则卜宅兆以安厝之。肾北方,天一水,故以藏精。精始化为魄,魄乃精之所自出,是精气之佐使而并其出入。水能生木,木为之子,故胆中藏魄。心南方,太虚火用以藏神。生阳曰魂,魂乃神之所自出,是为神气之辅弼,而随其出入。火能生土,土为之子,故脾中藏魂。人之一身,精神其主,而魂魄其使也。精盛则魄盛。惟至诚则能生精,至精则能生神。诚也者,皆天一所生而无伪也。人能主于一,而不散其精,则至诚如神。心能御气,不能主一。而散其精,则心为形役。岂徒没世而无闻哉,其违禽兽不远矣。人之生也,精神魂魄。性之用也,血气水谷。形之用也,惟内外交相,养则精神强而魂魄盛。性者受之于天,必有藏焉。心者神所藏,肾者精所藏,脾者魂所藏,胆者魄所藏。统其藏者,心也。故能发见于声臭言视之间,而不违其则者,所以灵也。形者资于地,必有府焉。肺为传气之府,肝为传血之府,胃为化水谷之府,又为之脬肠以流其查滓浊秽。故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岂若异端者之言魂魄哉。昔有学神仙者,与予言曰:只就龙虎鹑龟上做起。又曰:只就心肾上。又曰:只就五藏中五行上采来,终不肯泄其旨归。后得其要诀,下手处亦甚易。易但要精一工夫尔,今但知而不为也。昔朱子与蔡西山研穷一世,深晓之矣。尝曰:道家爱𠲮人,铅汞玄牝,互换其名,使人不测。其实,则精气二者而已。《楚词》屈子载荧魄之说。以精神言也,荧,营也,阴灵之聚而有光景者。魄不受魂,则魂不载魄,而人死矣。盖魂动魄静,魂火二而魄水一。载营魄者,以魂加魄,以动守静,以火迫水,以二守一。如人登车而载于其上,则魂安静而魄精明。火不燥而水不溢,固长生久视之要诀也。然亦未言其所以也。朱子有诗曰:盗启玄4命秘,窃当生死关。又曰:但恐逆天道,偷生讵能安。则亦知之而不为尔。
○朱子曰:精气就物而言,魂魄就人而言。鬼神离乎人而言。生则谓之精气,死则谓之魂魄,物则谓5之鬼神。气是实底,魂魄是半虚半实底,鬼神是虚数多实数少。又曰:精气两个合,则魂魄聚而为人。游魂一个离去,则阳已散,阴无所归,故为变。
子产谓: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曰魄。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曰灵,魂魄神灵之名。初生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此魄之灵也。及其精神,性识渐有知觉,此则气之神也。盖魂阳属火,魄阴属水。天一生水,阴阳始交。魄既生暖者为魂,先有魄而后有魂。魂常为主为干《淮南子》曰:天气为魂阳神也,地气为魄阴神也。乐祁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魄属形体,魂属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气之神。朱子谓:魂神而魄灵,魂阳而魄阴,魂动而魄静。生则魂载于魄,而魄检其魂。死则魂游散,而归于天,魄沦坠而归于地。运用动作底是魂,不运用动作底是魄。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老人目昏耳聩记事不得者,魄衰也。魂热而魄冷,能以魂守魄,则魂有所守,而亦静魄以魂,而亦有生意。魂热生凉,魄冷生暖,惟二者不相离。故阳不燥,阴不滞,而得其和矣。不然魂愈动,魄愈静。魂愈热,魄愈冷。二者不得其和而死矣。又曰:人生时,魂魄相交,死则各相离去6。魄有个形像在里面,如水晶相似,所以发出来为耳目7之精明。月黑晕是魄,其光是魂。如香烧出汁子来是魄,那成烟后香底是魂。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镜是魄。灯有光焰,物来便烧。镜虽照见,却在里面。火日外景,金水内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人之眼光是魄,耳亦体尔。何以为魄,曰能听者便是魄。鼻知臭,舌知味8皆是。但不可以知字为魄,知便属心。若甘9若咸酸,要从舌上过。阴主藏受,故魄能记忆。在内阳主运用,故魂能发用出来。二物本不相离。精聚则魄聚,气聚则魂聚。是为人物之体,至于精竭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所知矣。就人身而言,气虽属阳,然体魄已属阴,生之中已带个死底道理。变虽属阳,然魂气上游,体魄下降,亦自具阴阳也。只今生人,便自一半是神一半是鬼。未死前神为主,已死后鬼为主。
○祭义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
郊特牲曰:魂气归于天者,以魂本附气,人死则气必浮。又曰:体魄降于地者,以魄本归形,人死则形归于土。圣人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改生之神曰魂10,改生之鬼曰魄11。合魂与魄,命其名曰鬼神以尊事。故曰: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也。延陵季子哭其子曰:骨肉归于土,命也。若魂12则无不之也。《尔雅·释文》云:鬼之为言归也。以骨肉必归于土也。其气则发扬于上,则不测之谓神。其实鬼神之本,魂魄是也。神之盛,谓口鼻嘘吸出入知觉运动者之类。鬼之盛,谓耳目精明能视能听精血强盛之类。或问:死生之说。谢氏曰:气尽也。曰:有鬼神否?曰:余昔问明道先生曰:待向汝道无来,汝怎生信得。及待向汝道有来,汝但去寻讨。便是答底语。朱子曰:鬼神上蔡说得好。曰: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可者是合当祭如祖宗父母,这须至诚感格之。不要人便做死。人看他不可者,使人远之。不要人做生,看待他不管,他便无了。问先生祭享则甚。曰:是他意思,别三日斋五日戒,求诸阴阳,四方上下。盖13是要集自家精神,所以格有庙必泱与萃言之。虽然如是,以为有固不可,以为无亦不可。这里有妙理,于若有若无之间。断制得去始得,曰:不是鹘突,自家要有便有,要无便无。始得鬼神在虚空中,辟塞触目,皆是为他,是天地间妙用。又曰:阴阳交而为神,形气离而有鬼。知此者为智,事此者为仁。斋戒只是要团聚自家精神。古人用尸,要得阴阳一气来聚这尸上,不是徒然。歆享诚敬尽,则气自聚。古人祭祀处,便招呼得来。问祖宗已死,以何而来?曰:上蔡云:祖考精神,即我之精神。祭祀之感格,或求之阴,或求之阳。各从其类,求则俱来。非有一物积于空中,以待子孙之来。但主祭者,既是他一气之流转,气已寓此,尽14其诚敬,则已感格矣。或问:旁亲外亲之属如何?曰:本从一源中流出,初无间断。人死虽魂魄各散,魄又较定,须是招魂来复,这魄要他相合。圣人教人子孙,常常祭祀,是要聚得他那祖考之气。当下虽已散了,然他根却在这里。诚敬尽,即便引聚他那气在此。子孙这身在此,祖宗之气便在此。他是有个血脉贯通,所以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只为这气不相关。
○朱子曰:鬼神屈伸往来只是气。人之气与天地之气常相接,人自不见尔。人心才动,便达于气。便与这屈伸往来相感通。
先儒之说曰:有是理,便有是阴阳之气。只这一气入毫厘丝忽里去,此心才动。彼气便应。如鬼神之灵光处是昭明,其气蒸上15处是焄篙,使人精神竦动处,其风肃然是凄怆。所以祭义有求诸阳者,以报气也。气者神。故建设庙16事燔燎膻香覵以萧光,使气上腾,皆阳之类。有求诸阴者,以报魄也。魄者,鬼也。故荐黍稷羞肝肺首心覵以侠甒,加以郁鬯。灌地以求之。析木烟出,是气滋润底是魄。合魂与魄而一之,所以求鬼神之气而祭之也。愚谓:呼吸是吾身之气,云雨是山川之气。发扬17于上,是神灵光明之气。动于此,即应于彼。厥初生民,气化之祖,传授到此。子孙也,祖宗也,天地山川也,只是一气贯通。先儒谓:死者魂气既散,而立主以主之,亦须聚得些子气在这里。古者自始死吊魂复魄立重设主,便是常要接续他些子精神在这里。古者衅龟用牲血,便觉那龟久不灵了,用些子生气去接他。程子谓:名山大川兴云雨者,只是气蒸成尔。气便是神也。今人不知此理,才遇水旱,便去庙中祈祷,不知雨露从何而出。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却不问。着于土木人身上求之可乎?或问朱子:人之祷天地山川,是以我之有,感彼之有。子孙之祭先祖,是以我之有,感彼之无。神灵之气,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气,则消散而无余。消散亦有久速之异。但以我之气而接其气,若乃其诚敬,即上蔡所谓要有便有也。
○程子曰:以功用谓之鬼18,以妙用谓之神。又曰:鬼神造化之迹也。
日暑月寒,昼明夜晦,春生秋杀,夏长冬藏,其生成万物者,皆鬼神之功用,有迹可见也。又曰:妙用而不可见者,视无形听无声,体物而不可遗。道无又有,道有又无。倏然忽然,或变或化。于虚空中而有雷有风,为雨为电。于树枝上忽生花生叶,或谢或开。此天地间公平正直底鬼神,人所共睹而不以为怪者也。至于莫夜而有鬼火,白日而走飞砖,歗梁触胸,附耳人言,千妖万状,不可胜纪。大易所谓载鬼一车。《春秋》所谓石言于晋金鼎铸,而百怪伏汉剑试而神鬼嗥。范鲁公之鬼扇,孔道辅之蛇笏,可信不可信乎?曰:此皆一气杂揉所生,涉于邪暗人以为怪者,皆非天地之正气也。盖鬼神之生于阴阳,亦如人之生于世也。人有许多,物亦有许多,鬼神亦有许多。满天地间密拶拶地随象赋形,各各具足,不可谓无也19。生于天者,为日月星辰,则有彗孛棓雹之变。生于地者,为山川草木,则有山魈海若魑魅魍魉之类。生于水火土石而为变者,则有滔天燎原雨土崩崖之变。至于人也,其正者,为圣贤君子。其变者,为愚𫘤痴蠢,为悍暴强梁。又其大者,不飜浊河清,则为纷乱宇宙之怪人。而其死也,或为聪明正直之神,而庙食百世。或衔冤茹苦而结为牛鬼蛇神。其变有不可胜言者乌,可谓无第论其正不正尔。子朱20子有言:如冬寒夏热,此理之正。或时夏寒冬热,岂可谓无此理哉。此圣人所以道其常,而不语怪也。
○程子又曰:伯有为厉事,别是一理。朱21子曰:谓非死生之常理。又曰:人气未尽而强死,自是能为厉。子产为之立后,使有所归。此语穷理煞精,可谓知鬼神之情状矣。
左氏郑人相惊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或梦伯有介而行,曰:予将杀带,又22杀段也。国人益惧。子产立公孙泄以抚之,乃止。曰:鬼神有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晋赵景问曰:伯有犹为鬼乎?曰: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冯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其用物也宏,其取精也多,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唐孔氏曰:谓其居高官而任权势奉养厚,故用物精多而魂魄强。或问:先儒言鬼神之事,道有又无。今左氏所载,不可谓无矣。朱子谓:人禀天地之气,终有散时,特散有迟速尔。其精神所到,上动于天。昔荆轲慕燕丹之义,而白虹贯日。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策,而太白食昴。汉杀孝妇,而三年大旱。晋杀一无罪都督,而血逆23流于柱。他如齐景公梦梧丘之鬼,汉王氏雪鹄亭之冤。史氏所书,皆不可诬也。愚请各条其说,不使后之言鬼神者,失所趍向,而茫无指准。是亦敬而远之之义。其说曰:阴阳二气,散在两间。触目无非鬼神者,不随他地头去分别,则混为一区。幽明惑乱,而人道不立矣。故在天为日月星辰,风雨霜露,四时寒暑,必有鬼神行乎其中,显然可见。《书》所谓禋于六宗是也,自当作一类看。在地则五岳四渎,山君川后能出兴云雨,以助化工,不可谓无。武成所谓所过名山大川是也。当自作一类看。有功德在民,载在祀典,如昌黎所谓勾龙。后稷以功,夫子以德,为圣为贤,历万世而不可磨灭者,当自作一类看。如人死曰鬼,气已散了。子孙精神聚处,则祖考来格。《鲁论》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岂特士祭其先为然。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等级分剂,不可逾越,当自作一类看。下而至于山夔土24𫅗水罔木妖,无鬼有论而怪兴,芦菔诛罔25而躬对,不可不信也。或悬颖附箕,或生霆起鹤,天地间自有此等游魂鬼术,足以惑人,不可谓无,但非其正。亦当自作一类看。分类既精,而析理甚明。谷永所谓:明于天地之性,而不惑于神怪。昔人所谓以道治天下,则其鬼不神,修身之道得矣。人之一身,鬼神之会也。只这躯壳在此里,而内外无一非天地阴阳之气,此心才动便应。故曰: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吾心正,则那公平正直底鬼神自相应。一有不正,则彼之游魂戾气亦相纠结而不可解矣。朱子曰:如鱼在水,外面水即他肚里水。鳜鱼肚中水,便是鲤鱼肚中水。斯言虽小,可以喻大。后世以来,妖淫浮祀之说兴,而吾心鬼神之德荒矣。呜呼,悲哉!
天原发微卷之十七竟
1.“匝”,原作“帀”,据《四库全书》本改。
2.“大”,原作“天”,“去”,原作“法”,均据《四库全书》本改。
3.此句《四库全书》本作“此就人之形体内”。
4.“玄”,《四库全书》作“元”。
5.“谓”,原作“为”,据《四库全书》本改。
6.“去”,原作“云”,据《四库全书》本改。
